文号 | 宜政办发[2008]53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条例》的实施,及时、准确做好地《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迎接上级政府的检查,现就做好市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市各部门、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前阶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数据库编制和行政职权目录数据库编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宜政办发[2008]10号)文件关于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的要求,尽快调整或在各自的政府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关栏目作链接。 二、落实重点信息内容的公开 全市各行政机关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的要求,在最短时间内集中力量编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各栏目的内容,并确保在4月25日前上传到位。对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必须公开,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依法应当必须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单位不得回避或避实就虚。 三、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的相关制度 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发布谁维护”的原则,全市各行政机关都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相应机构和专人负责。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责任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发布程序制度等措施,按规定及时准确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做好相关内容的更新。要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的要求,确保5月1日起网上和网下窗口受理、答复等工作规范运行。 四、监督检查 各单位必须在4月25日前完成本机关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设置和内容上传工作。从4月25日至4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直接登录各行政机关政府网站,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情况和上传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监督检查的情况直接作为200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核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考核结果。 港澳台宝典大全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