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08]95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官林镇人民政府: 根据宜兴市城镇总体规划评审小组审查通过的综合意见,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镇区总体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城镇性质 根据你镇在宜兴市域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同意城镇性质确定为:宜兴市西北片区中心,现代化滨湖工业城镇。 二、城镇规模 1、人口规模:近期(2010年)镇区人口为7.2万人;远期(2020年)镇区人口为12万人。 2、用地规模:近期(2010年)镇区建设用地1277公顷;远期(2020年)镇区建设用地1663公顷。 3、城镇规划控制区范围为整个镇域范围。 4、镇区规划区范围:东至环湖路,西至都山,南至三木路,北至蒋韶路。 三、镇区发展方向和用地规划布局 用地发展方向为:重点向东、北发展,适度向西发展,控制工业向东部的发展。 镇区用地布局为:“西工东居”。工业用地集中分布于镇区的西北部,居住用地集中分布在镇区的东部。 四、规划实施意见 1、以总体规划为依据,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近期建设计划和详细规划,加快城镇总体规划的实施。 2、对工业集中区加大整合力度,合理布局各类基础设施,有序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3、严格控制孟津河以东工业项目建设,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搬迁东部工业企业,实行“退二进三”。 4、加大老镇区环境改造力度,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和功能完善,提高官林西北片区中心镇的地位。 5、加快东部居住生活区的建设,营造环境,促进镇区人口聚集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6、加强对滆湖、都山荡等风景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进一步挖掘当地历史人文资源,打造绿色生态文化官林。 7、按照村庄布局规划,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有条件地推进集中居住工作,加大对保留村庄的环境整治工作力度。 以上批复,希认真遵照执行。 港澳台宝典大全 二○○八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