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08]223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周铁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命名“随和苑”地名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镇位周铁村小街组东、大区河南、解放路西、学前路北,正在建设中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随和苑。 希你镇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GB17733.1——1999)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港澳台宝典大全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