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10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城区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2012-4-25)
来源:港澳台宝典大全网站       时间:2012-08-22 17:30:52   [        ]     
文号 宜政发[2008]224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2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局对以下居民住宅区、桥梁等地名的命名:

1、位氿里尖河东,王轮地河南,尧阳浜、洋圩浜西、前塘河北,正在建设中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郁金香庄园。

2、位扇子港河、潘家村东,扇子港河南,汤蜀路西,红星路北,正在建设中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红星嘉苑。

3、位解放东路延伸段,跨越螳螂河的桥梁,命名为青墩桥。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GB17733.1——1999)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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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