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09]48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中央有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港澳台宝典大全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中央有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10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锡委办发[2009]36号)精神,按照科学发展保增长、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和“节支就是增收”的观念,自觉主动地压、减、缓、停非紧要事项支出,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2009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并相应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 二、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2009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同时,要严格执行车辆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按政府采购程序报批,严禁超标准配车,并努力降低燃油费、维修费等用车成本。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09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在预算执行中要严格控制、强化监督,国内公务接待要严格按标准实行工作餐,简化迎送程序,控制陪同人数。 四、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09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用电、用油、用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五、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对违规者要严肃处理,所花费用由参与者自负。 六、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的数量、规模与会期,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此类活动。同时,对开支标准加强管理,凡超预算的费用,财政一律不予追加。 七、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自中办发[2009]11号文件下发之日起到2010年底,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建设、装修住房。 八、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九、严格控制各类支出追加。要从严控制2009年本级财政支出追加,确保各项控增减支措施取得实效。对于全局性、突发性重大追加事项按程序和权限办理;对于部门一般性支出追加事项,在部门经费和项目增长包干中自行解决,除此财政不受理、政府不督办。 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外事、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办发[2009]11号文、锡委办发[2009]36号文和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健全规章制度,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2009年11月底前,要将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压缩经费支出和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情况报市监察局。 港澳台宝典大全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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