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09]90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市农林局、环保局《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港澳台宝典大全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市农林局、环保局)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通过加快建设户用秸秆沼气池、秸秆气化站,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探索实施以秸秆为基质发展食用菌等办法,基本控制了重点禁烧区的秸秆焚烧现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地区夏秋两季尤其是夏季秸秆焚烧现象还比较严重,相当一部分秸秆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当前,夏收季节已经到来,为切实控制秸秆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要求,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积极引导农户拓宽秸秆利用途径,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利用。农林、环保、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促使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造浓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和张贴标语、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重要性的认识。要抓住省人大即将颁布《秸秆禁烧条例》的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真正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 三、拓宽渠道,综合利用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鼓励创新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农技、农机部门要充分利用机械化秸秆全量还田、覆盖还田等秸秆还田技术,引导农民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抓紧推广秸秆气化技术、建设秸秆气化站,进一步探索建立秸秆收集焚烧发电机制。 四、强化检查,依法严管 从5月下旬开始到6月上旬以及10月下旬开始到11月上旬,各地要组织农林、环保、农机、城管等部门,加强农村巡回检查,强化秸秆禁烧现场执法监管,防止大气污染,确保铁路、公路等重点交通干线的安全和高压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对违法焚烧秸秆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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