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09]117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宜兴中国电缆城品牌基地培育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加以贯彻实施。 港澳台宝典大全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九日 宜兴中国电缆城品牌基地培育实施方案 “宜兴中国电缆城品牌培育基地”(以下简称品牌基地)已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正式授牌,为加快品牌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市电线电缆产业实施品牌战略,促进我市电线电缆产业由数量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质量优势和竞争优势,全面产业层次,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战略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认真实施“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战略,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与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更加重视品牌培育、挖掘、创立和升级,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品牌战略的有效实施,着力营造有利于品牌创造的创新环境、品牌利用的市场环境和品牌保护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促进宜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11年,建立起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中国电缆城品牌培育示范基地和江苏省级品牌培育基地,并通过该品牌基地的培育效应,带动我市陶瓷、环保、精细化工等其他特色产业集群相继建立品牌基地,培育一批龙头产品、产业,形成一批驰著名商标、名牌企业,扶植一批产业集群,努力构建和提升中国电缆城区域经济发展的品牌驱动效应,使高知名度品牌在数量和质量上继续保持在无锡市甚至全省各县(区)的前列;中国电缆城企业商标认知程度、商标知识普及程度不断提高,尊重和保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品牌管理和鼓励品牌创立发展的政策措施基本健全,整个电缆城商标发展和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事前引导、事中服务、事后保护等措施,促使企业积极注册并合法使用商标,实现由企业被动注册商标向主动注册商标转变,扩大我市电线电缆行业商标的注册总量,积极引导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通过宣传培训,使企业的创牌意识由“要我创”向“我要创”转变,帮助企业确立商标发展战略,走品牌突围之路,共享品牌效应。 (二)具体目标 1、保持注册商标总量稳步增长。2009年至2011年,基地注册商标(含境外注册,下同)新申请数力争达到350件,注册商标净增加数达到330件,注册商标总数累计达到1400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位列全市各镇之首。 2、高知名度品牌显著增加。到2011年,基地内无锡市知名商标累计达42件,比2008年底净增20件,无锡市名牌产品累计达35只以上;江苏省著名商标累计达19件,净增9件;江苏省名牌产品累计达20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累计达15件,净增5件,中国名牌产品力争再申报成功3只,使高知名度品牌的数量位于全省各品牌基地的前列。 3、完善品牌管理机构。通过三年时间努力,使基地内无锡级品牌以上的企业都建立品牌管理机构,制订品牌管理制度,并逐步向其他企业推开,推动在当地及官方网站成立品牌企业展示中心,为基地内高知名度品牌企业提供展示平台。 三、机构职责 市政府成立分管市长任组长的品牌基地培育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工商局、质监局、经贸局、科技局、财政局和官林镇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官林镇政府,具体承担品牌基地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制订并实施品牌基地的日常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工作机制; 2、制订并实施品牌基地的品牌建设规划,全面实施品牌战略; 3、协助工商、质监等部门或自行组织品牌宣传,提高品牌基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线缆企业及区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 4、指导、帮助基地企业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提升商标管理水平,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开展品牌建设和运作的培育、辅导工作,提高企业的商标意识、品牌意识,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消费者的知晓度; 5、有条件组织开展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工作,指导集体商标的规范使用; 6、指导、帮助和鼓励品牌基地成员企业注册商标(含境外注册),争创驰著名商标与各级名牌; 7、教育和引导品牌基地内企业加强自我保护和自律建设,规范使用自己的商标,诚信守法经营,并积极支持和参加品牌基地组织的创品牌和各项公益活动,切实维护企业自身的形象和合法权益。 品牌基地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履行上述职责时,应注意与宜兴市电线电缆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品牌基地的建设。 四、具体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四项平台。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利用日常走访检查、企业年检等机会,向企业宣传商标、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品牌基地办公室要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大力开展有关商标品牌知识的宣传,在区域内掀起实施商标战略的高潮。一是建好服务平台,加大对企业驰著名商标、各级名牌产品的申报推荐力度,注重提升品牌层次,建立品牌创建梯队,有重点地制订扶持计划;二是用好宣传平台,利用各类媒体大张旗鼓地搞好品牌宣传,利用品牌表彰会、展示会、新闻发布会等加大对重点品牌的引导,营造全社会关注品牌、支持品牌的氛围;三是提供展示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博览会、展示会、经贸洽谈会,展示基地内品牌企业的整体形象和实力;四是构筑交流平台,定期不定期地邀请知名品牌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论坛等,开展学术交流,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促进我市品牌建设的发展。 2、充分发挥职能,提高企业品牌意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行使服务职能,多方法多渠道地提高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一是相关部门要制定品牌发展规划,指导企业完善品牌发展战略,使品牌建设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中,强化企业对品牌的开发、推广、管理和运作,提高市场对品牌的认知度;二是要指导企业建立品牌工作机制。一方面要指导企业明确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制订落实制度措施,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品牌建设;另一方面对尚无注册商标的企业,要鼓励其注重品牌开发,加快拥有自主品牌,对已注册多年、在市场上有一定影响、整体实力较强的企业要积极推进品牌升级工作,帮助企业通过努力使拥有的注册商标尽快成为省、市知著名商标和各级名牌,支持已享有声誉的品牌进一步发展壮大;三是要研究分析电线电缆产业品牌发展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同,帮助企业解决品牌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加强质量、标准和计量体系建设,确定重点帮扶企业,及时掌握动态情况,提供合理化建议,培养企业的创品牌意识和商标管理专业化人才;四是要制定企业商标使用、许可等管理标准,实施企业商标管理标准化工程,引导企业全面加强商标管理,防止出现诸如任意扩大使用范围构成冒充注册商标,随意改变注册事项造成商标专用权弱化,泛滥许可他人使用降低企业信誉,发现侵权不予投诉损害品牌形象,到期未续展丧失权利等不良后果,依法维护品牌基地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五是要引导发展出口品牌。鼓励企业尤其是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电线电缆企业“产品出口,商标先行”,在境外注册商标,运用商标战略参与国际竞争。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市镇两级奖励体系,市级财政承担对获得驰著名商标、省级以上名牌企业的奖励,江苏省级名牌或著名商标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国家级名牌或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符合政府集中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官林镇政府在加大对创名商标企业宣传表彰力度的同时,设立注册商标专项奖励资金,对基地内企业申报商标注册的,每件奖励500元;对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商标的,逐国(区)注册的每件商标奖励2500元;凡按马德里协定注册手续办理多国(地区)注册,一次性在5个以上国家(地区)的,资助5000元;对申报成功无锡市级名牌或知名商标的,每件奖励企业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