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09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2011-8-16)
来源:港澳台宝典大全网站       时间:2012-08-23 10:19:23   [        ]     
文号 宜政办发[2009]150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深化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实施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以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8]50号)和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08]359号)要求,现就在全市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省“到2010年底,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逐步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的总体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应在2009年底前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梳理、审核、确定和公开行政权力项目,编制、固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划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实现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初步形成我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实施,透明运行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行政权力项目的梳理、公开、运行和监督。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所产生的非涉密信息都要实行公开。

(二)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部门之间网络资源的整合,统筹建设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确立信息规范标准,促进信息共享,节约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率。

(三)统筹规划,同步实施的原则。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要与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监控系统同步规划,整体推进。按照总体目标和要求,采用同一标准、分类实施的工作模式,统筹推进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四)技术先进,保障安全的原则。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的设计和建设,既立足当前,又谋划长远,选择成熟的模块、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为系统留有升级、扩展功能的空间。

(五)便民高效、全面监督的原则。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畅通沟通渠道,降低办理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对所有行政权力的网上运行进行全过程网上实时监察监控,确保行政行为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三、工作重点

(一)依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各职权行使机关要从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依法对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权力的类别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权力名称、行使依据、办理流程、承办部门及人员等相关信息,汇总后的信息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确认。

(二)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各职权行使机关要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等项目编制流程图,经法制部门审核后,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中全程固化。个别不能进行电子化运行的项目或自建业务系统的,报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在网上反映办理人员、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和办理结果。

(三)建立行政权力数据库。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应汇总建立市级行政权力管理数据库。数据库中行政权力目录下的静态信息,除集中清理审核的内容外,其他信息由各职能部门通过网上远程维护的方式,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时间要求自行补充完整。行政权力的调整应当在法规、规章公布或机构职能调整确定后20日内完成申报,市政府法制办10日内完成审核意见的回复和行政权力数据库的调整。

(四)建设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信息系统。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按照全市统一规范标准和确定固化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业务系统和行政权力电子监察、法制监督系统。尚未建立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信息系统的部门,原则上直接利用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实现行政权力的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部门自建的信息系统应按照规范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并接入全市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实现关键流程数据的共享。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网上政务大厅:市政府网站要建立统一规划集中的“网上政务大厅”,实现行政权力信息全公开,即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包括权力主体、程序、依据、标准等静态信息和办理动态信息,应在“网上政务大厅”实时显示。部门自建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应按照《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规范》进行修改完善,通过标准接口实现与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的实时信息交换,确保办理动态信息及时公开。

行政权力业务系统:实现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全过程从网上审批和流转办理,使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在网上审核材料、填写意见、制作文书、作出决定;实现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在受理和办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补正、暂停、退回、多项处罚并案等各种操作,并记录异常操作理由;对超过规定办理时限的能进行自动提醒,对超越法律、法规限定及自由裁量限定的处罚决定能进行控制和提醒;具备流程合法性检查、材料完整性自动审查、各岗位操作痕迹保留、存档材料打印功能;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均应向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报送,并在业务系统中至少保留三年。

行政权力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行政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实现信息采集、流程监控、自动预警、绩效评估、异常处理以及实时报送等功能,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监察,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进行监督,确保行政行为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四、实施主体和范围

(一)实施主体。全市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责任部门。

(二)实施范围。应在网上运行的具体行政权力事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税收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保险费征缴、资金和基金的征收等、行政强制劳动教养、强制拆除、查封、扣押、冻结、代履行、执行罚等及其他行政权力(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用和行政裁决等)。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部门行政权力清理、审核、流程固化阶段(9月中旬至 1020

1、制定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建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主体、权力范围、工作内容、功能作用等。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行政权力清理。各责任主体进一步清理行政权力项目,加快编制行政权力公开目录,建立行政权力数据库。对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要求取消的权力项目要坚决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在本地区、本部门长期不使用的权力项目,可以不作为上网运行权力;对机关内部制定的行政权力项目,不作为上网运行权力。

3、编制项目代码。各责任主体对确定的网上运行行政权力,按照《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规则》要求,统一编码,统一管理,规范行为。

4、设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各责任主体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法律法规框架下,以规范、便民、效能为原则,对每一项行政权力逐一编制运行流程;编制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的前置条件和关键环节,明确各个岗位、各个层级人员相对应的职责要求,同时也应体现创新、优化、简化的要求。

5、审核、公示。经清理后的所有行政权力必须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并汇总建立全市行政权力数据库,审核和审定后的结果,统一在市“网上政务大厅”公布公示。

(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建设阶段(9月下旬至11中旬)

1、部门局域网建设。部门局域网建设是部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的基础和技术支撑,各部门要在市信息办牵头组织下,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平台,提出系统改造、升级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2、系统平台建设。系统平台软件将直接采用无锡市统一开发的软件系统,依据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技术规范和数据标准,由市信息办做好研究编制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建设方案及硬件系统的招标、建设工作。

3、部门协调对接。对已有业务办理系统的部门,市信息办根据各部门申请,做好协调、对接、联接等工作,统一纳入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系统。

4、业务操作培训。由行政服务中心会同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组织全市各部门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并依据培训过程中各部门提出的个性化业务需求,完善系统平台软件功能。

(三)试验运行阶段(11月下旬)

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建设基本到位的情况下,集中组织人员将行政权力数据分类输入,同时进行运行检测修正,在11月下旬完成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网上试运行。

(四)完善验收阶段(12月上旬)

根据试验运行阶段运转情况,总结经验,完善行政权力数据库和系统运行能力,由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先行验收评估,迎接无锡市评审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都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落实责任分工。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编办、信息办、法制办等部门组成。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调研、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行政监察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绩效考评标准的制订和工作推进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编办负责全市行政权力的清理、流程固化、审核、目录编制、备案和清理工作的培训等工作;

市信息办负责电子政务基础网络的优化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和各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标准制订和建设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各项经费的落实。

(三)注重制度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考核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制度,逐步形成行政执法制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众评议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形式,组织公众对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进行评议,定期公布评议结果。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和市各职能部门要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好经验、好做法要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要严格工作考核,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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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