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09]156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现就我市做好这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查目的 全面了解我市R&D活动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研发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状况;研发资源的投入、成果及产出效益情况;政府R&D活动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等。通过清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工作,完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为制定“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监测及评估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及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提供依据。 二、对象和范围 清查的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的法人单位。涉及的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三、主要内容 R&D活动人员数量、素质及其工作量情况;R&D经费支出、用途及来源情况;研发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拥有情况;各类研发机构的基本情况;R&D项目(课题)的研究类型、组织方式及社会经济目标等情况;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及使用情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改造情况;政府给予研发活动的税收减免情况等。 四、时间及进度安排 清查的标准时点为 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 我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2009年9月—12月31日)。该阶段的主要工作要求是:组建市级领导小组和各级清查机构,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开展清查摸底确定清查对象,组织清查业务培训。 (二)清查登记阶段(2010年1月1日—2月20日)。该阶段的主要工作要求是:完成基层表的填报、自查、部门审核等项工作。 (三)数据录入和汇总阶段(2010年2月21日—3月20日)。该阶段的主要工作要求是:完成各基层单位的数据录入、市级数据汇总审核工作。 (四)数据质量评估及清查数据上报阶段(2010年3月21日—4月10日)。该阶段的主要工作要求是:市级完成数据质量评估和上报工作。 (五)清查成果公布及资料开发利用阶段(2010年4月—2011年底)。 (六)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4月—2011年2月) 五、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R&D资源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市统计局、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组成宜兴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由市统计局、科技局和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清查总体方案和部门实施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进行清查数据评估与审核以及全部清查资料的综合汇总,统计发布清查结果的统计公报,组织清查资料的开发研究工作。 部门分工: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共同负责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工作。其中,市科技局重点负责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相关机构,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相关企业的调查工作,同时配合统计局做好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教育及其相关产业的调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清查经费落实方面的事宜;市发改局负责协调清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衔接;市有关部门负责参与相关行业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经费保障 各镇、园区、街道要根据本次普查的要求,按照财政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七、工作要求 此次清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各镇、园区、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在工作条件和经费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市统计、科技部门要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全市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办法,做好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对在清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附件:宜兴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略) 港澳台宝典大全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