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0]57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2010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港澳台宝典大全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宜兴市2010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意见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建设生态先驱城市的启动之年,全市各级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无锡市“治太”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年度治太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工作,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努力实现省“两个确保,一个下降,一个改善”的目标,为我市建设成为全省科学发展新亮点提供水环境保障。现根据2010年度我市太湖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如下责任分工意见: 一、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城镇截污设施建设。一是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和桥、丁蜀、张渚3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并投运;完成建邦城北、建邦官林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同步完成建邦城北污水处理厂1万立方米/日尾水再利用主体工程。 城镇污水处理厂投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负荷原则上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二是截污“ 3355”工程。新建主管网30公里,完成3座污水提升泵站、5000户纳管、50万平方米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实现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污水接管率100%。同时,完成排水达标区建设428个。三是污泥处置。年内开工建设日处理150吨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通过截污设施建设,年内确保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集镇建成区达到80%。(牵头部门:公用事业管理局;参与单位:发改委、环保局和相关镇、园区、街道) 2、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太湖一级保护区和主要入湖河道区域建设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50处以上,实现太湖一级保护区周铁、丁蜀、芳桥、新庄境内规划保留自然村庄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覆盖面达70%的目标。其中,农林局采用微动力、无动力及人工生态湿地等技术措施,建设30处以上;公用事业管理局采用接管、建有动力单独设施等途径,完成10处以上;四个镇在以上两个局实施计划外,分别各建微动力、无动力设施3处以上;其他镇、街道规划实施1到2处。全市完成农户改厕8000座,其中生态型户厕2000座。(牵头部门:农林局、公用事业管理局、卫生局;参与单位:环保局和相关镇、园区、街道) 3、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城东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完成3座垃圾压缩中转站渗滤液预处理设施,补缺完善垃圾收集容器,改善垃圾收运装备,开展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理率,农村垃圾全量化收集且无害化处理达到100%。(牵头部门:公用事业管理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二、控源截污方面 1、产业结构调整。严控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继续做好除电力、钢铁行业外其他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限期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加快促进传统主导产业改造升级,确保年底前高新技术产值占地区工业产值比重达4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14%以上。(牵头部门: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参与部门:科技局、商务局) 2、工业污染减排。围绕“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20%的目标,继续实施“三大减排”计划,确保“十一五”减排任务的超额完成。一是推进结构减排。加快实施太湖流域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关闭、搬迁步伐;以化工集中区为重点,开展实施第二轮化工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化工、印染、造纸、食品等重污染行业和重金属污染企业的专项整治,开展固危废物的专项整治,组织实施琉璃瓦企业的专项整治。二是推进工程减排。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按照新的太湖流域污染排放标准,巩固和深化印染化工等“六大行业”及污水处理厂的“提标”工作,对提标改造无望的企业,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关停并转。三是推进管理减排。积极引导推进用水大户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实施重点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10只以上,完成8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70%以上的重点规模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年内力争完成1000吨COD的减排任务,把环科园、开发区建成省级以上生态工业园。(牵头部门:环保局、经信委;参与部门:发改委、水利农机局、公用事业管理局) 3、环境安全管理。强化环境监管,始终保持对污染企业高压监管的态势,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从严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强化水质监控,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对横山水库饮用水源地、11个小康断面、28个河长制断面、41个水质功能区以及290个市镇两级“河长制”河道断面实施严密监测,及时掌握区域内的水文、气象及水质状况。(牵头部门:环保局;参与部门:水利农机局)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1、化肥农药减施。继续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施工程,实现全市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比2009年再下降5%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覆盖面达95%以上。(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各镇、街道) 2、绿色有机农业发展。全年新增“三品”11只,使“三品”总数达到160只;搞好2个水稻有机栽培示范点建设;优化种植结构,在太湖一级保护区内示范推广1000亩绿色蔬菜生产,继续推进渎边公路以东区域“水改旱”工程。(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街道) 3、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继续推进大中型规模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完成15处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工程;拆除和整治官渎港9家养殖场;推广生态发酵床养殖1500平方米。(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街道) 4、生态水产养殖。以太湖、滆湖周边百亩连片养殖为主,推广池塘循环水养殖,全年完成18000亩。(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街道) 5、生态防护拦截工程建设。继续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00万株,造林绿化面积达到2.3万亩;建设生态防护林4000亩,血防抑螺防病林2250亩;在太湖一级保护区主要入湖河道两侧,含丁蜀、周铁、新庄、万石、芳桥等镇(街道),建设25万平方米的生态沟渠塘;实施水生植物控制性种养工程3000亩。(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街道) 6、秸秆气化站建设。新建两座秸秆气化站,年消耗秸秆30万公斤,推广8万亩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街道) 7、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120个村庄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年内创建无锡市级以上生态示范村40个以上。(牵头部门:建设局、环保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四、湖河综合整治方面 1、滆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编制完成我市滆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企业整治、污水纳管、面源污染治理、湖体清淤、生态修复等为重点,全面启动水环境综合整治,并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开展滆湖水上餐厅专项整治,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牵头部门:太湖办、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部门、镇、园区、街道) 2、竺山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编制完成我市竺山湖及太湖西岸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太湖清淤、生态修复、船舶治理、企业整治、污水纳管、面源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等为重点,全面启动水环境综合整治,并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牵头部门:太湖办;参与单位:相关部门、镇、园区、街道) 3、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加快实施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漕桥河、社渎港、太滆南运河、官渎港、洪巷港、城东港、大浦港、乌溪港、大港河等综合整治年度目标任务。(牵头部门:太湖办;参与单位:相关部门、镇、园区、街道) 4、“河长制”管理。全面加强河道管理,积极配合省、无锡做好省定9条重点入湖河道的“双河长制”管理工作;对全市290条河(湖、库、荡、氿)实施市、镇两级“河长制”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狠抓推进落实,重点开展黑臭河道的专项整治,年底前彻底消除河道黑臭问题。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长效管理水平,对部分城区河道进行清淤,加强船舶污染治理,美化河道环境。(牵头部门:太湖办;参与单位:水利农机局、农林局、环保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监察局和相关镇、园区、街道及相关河长单位和联络部门) 5、湿地建设。完成大浦港- 黄渎港、沙塘港-邾渎港湿地建设1940亩,实施滆湖南部湿地生态修复一期工程2178亩,今年完成工程进度的80%。(牵头部门:农林局;参与单位:相关镇、街道) 6、太湖清淤。实施太湖生态清淤二期工程,4月底前完成清淤面积541万平方米,土方145万方;实施沿太湖入湖河网轮浚工程,对早期清淤的沿太湖入湖河网及面上农村河道实施新一轮疏浚,完成河道清淤184条170公里,土方266万方。(牵头部门:水利农机局;参与单位:相关镇、街道) 7、排污口封堵。全面完成《宜兴市主要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中明确的2010年36个排污口封堵任务(其中周铁镇2个,和桥镇4个,新庄街道30个)。(牵头部门:水利农机局;参与单位: 环保局、公用事业管理局和相关镇、街道) 8、蓝藻打捞及处置。按照太湖蓝藻打捞日生日清、科学处理的要求,强化蓝藻打捞与处理。完善蓝藻打捞工作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督查考核机制,形成严密的工作网络,确保太湖蓝藻不发生囤积、发黑、发臭现象;相关部门抓好巡查监测职责履行,严格执行监测预警日报、应急快报等制度,对太湖湖体、饮用水源地及主要入湖河流实施全方位巡查监测,增加湖体氨氮监测指标,及时报送信息;防止蓝藻二次污染,再上1套移动式藻水分离设备,完善八房港藻水分离站蓝藻收集、沉藻处理、藻泥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和运行管理制度,提高处理能力和效果。(牵头部门:水利农机局;参与单位:环保局和相关镇、街道) 五、饮用水源保护及安全保供方面 1、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加快推进横山水库水源地保护整治工程,完成杨店涧小流域治理工程,整治涧河692米,新建跌水1座,护坡1384米,完成土方7。77万方;完成杨店涧水毁修复工程,修复涧河1412米,修复跌水1座,消力池2座,护坡2824米,完成土方6。3万方。全力抓好第二水源地油车水库建设工程,确保年底前完成工作量的30%以上。(牵头部门:水利农机局;参与单位:太华镇、湖父镇、西渚镇) 2、饮用水安全保供。加强全市供水管网改造和自动监控工程建设,确保供水安全。完成全市水厂(增压站)、城区主管网、小区改造工程,全市水厂增压站自控及管网监控工程,主要是完成全市水厂主管网、小区及10座加压站改造;实施全市水厂增压站自控及管网监控工程,完成张渚、徐舍、官林、和桥等水厂、泵站、管网自动监测设施建设。(牵头部门:公用事业管理局;参与单位:相关镇、园区、街道) 六、政策措施方面 加大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机制实施力度,积极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机制,对全市COD排放10吨以上企业及所有污水纳管企业全面实施持证排污。组织开展“治太”项目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绩效评价,迎接上级检查考核。认真开展项目的督查、监察和审计。设立“太湖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财政专户,从新增财力中划出20%,实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太湖水环境治理。(牵头部门:环保局、财政局、发改委、太湖办、监察局、审计局;参与单位:相关部门、镇、园区、街道) 七、目标责任分工的考核 为确保上述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要细化目标任务的实施计划,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年中和年度由市组织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各部门重点工作考核和镇、园区、街道综合考核挂钩。(牵头部门:太湖办;参与单位:监察局、环保局等) 附:1、省、无锡市下达宜兴市2010年度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分工表 2、省、无锡市下达宜兴市2010年度竺山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分工表 3、省、无锡市下达宜兴市2010年度滆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分工表 省、无锡市下达宜兴市2010年度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分工表
省、无锡市下达宜兴市2010年度竺山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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