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04期
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2010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2011-1-18)
来源:港澳台宝典大全网站       时间:2012-08-23 10:33:10   [        ]     
文号 宜政发[2010]58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2010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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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宜兴市2010年度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江苏省、无锡市关于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水环境质量,努力实现省“两个确保、一个下降、一个改善”(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区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水质继续改善)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全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咬定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城市这一主题,坚持科学治太,围绕巩固成果、提升水平、作出示范的主体要求,继续推进控源截污,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修复水生态环境,确保太湖安全度夏,实现应急治理向长效监管的重点转移,为宜兴建设全省科学发展新亮点打好水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围绕省“两个确保,一个下降,一个改善”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继续推进省、无锡市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目标责任工程,努力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确保省定重点9条入湖河道消除劣V类水质、全市河道彻底消除黑臭现象;年内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水功能区水质及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小康指标考核要求;年内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09年下降4%。

三、主要任务

按照以上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2010年我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实施“八大工程”:

1、全力实施污染排放削减工程。按照“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20%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减排任务实际,继续推进“三大”减排计划落实,确保减排任务的全面完成。继续推进结构减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代。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控制新污染源的增长;实施开展第二轮化工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化工、印染、造纸、食品等重污染行业和重金属污染企业的专项整治,开展固危废物的专项整治,组织实施琉璃瓦企业的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工程减排。按照新的太湖流域污染排放标准,巩固和深化印染、化工等行业及污水处理厂的“提标”工作,减少污染排放,对提标改造无望的企业,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关停并转;继续推进管理减排。以实施中水回用、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引导和督促污染企业走节能、降耗、循环发展之路,实施重点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10只以上,完成8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70%以上的重点规模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年内力争完成1000COD的减排任务,把环科园、开发区建成省级以上生态工业园。全市高新技术产值占地区工业产值比重达4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增幅达14%以上。

2、全力实施截污设施建设工程。继续把截污设施建设作为全年“治太”工作的关键。一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推进建邦城北、建邦官林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内确保完成主体工程,另外,城北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要同步建设尾水回用;加快和桥、张渚、丁蜀污水处理厂扩建进程,年内确保建成投运。同时,要着力提高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水平,一方面要保障正常运行和处理达标,另一方面要围绕建成后一年内处理负荷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75%的目标效果强化管理。二是实施污泥处置工程。年内开工建设日处理150吨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三是实施截污“ 3355工程。结合排水达标区建设,重点完成30公里主管网、3座污水提升泵站、5000户纳管、50万平方米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全市管网实现全覆盖。实现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污水接管率100%。同时,完成排水达标区建设428个。四是继续建设以太湖一级保护区和主要入湖河道区域为重点的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50处以上,努力实现太湖一级保护区周铁、丁蜀、芳桥、新庄境内规划保留自然村庄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覆盖面达70%的目标,完成改厕8000座,其中生态型户厕2000座。五是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体系。规划建设城东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完成3座垃圾压缩中转站渗滤液预处理设施,补缺完善垃圾收集容器,改善垃圾收运装备,开展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理率,农村垃圾全量化收集且无害化处理达到100%的标准。六是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村庄综合整治120个以上,年内创建无锡市以上生态示范村40个以上。

3、全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全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切实降低氮磷对水体的富营养化影响程度。一是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施工程,实现全市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比2009年再下降5%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覆盖面积达95%以上。二是发展有机农业。积极发展绿色农业,注重“三品”生产由“重认证、轻管理”向“重质量、创品牌”转变,新增“三品”11只,使“三品”总数达到160只;搞好2个水稻有机栽培示范点建设;优化种植结构,在太湖一级保护区内示范推广1000亩绿色蔬菜生产,继续推进渎边公路以东区域“水改旱”工程。三是发展循环农业。以太湖、滆湖周边百亩连片养殖为主,推广池塘循环水养殖,全年完成18000亩;推进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对15家规模养殖场实施污水零排放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整治,对官渎港9家养殖场实施拆除和生态养殖整治,完成1500平方米生态发酵床养殖技术推广工程。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新建2座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年消耗秸秆30万公斤,同时推广8万亩秸秆还田腐熟技术。

4、全力实施湖河生态修复工程。加大水生态修复力度,切实降低水体的富营养化程度,提升水环境承载能力。加快造林绿化建设,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00万株,造林绿化面积达到23万亩,完成生态防护林建设6250亩;加快生态湿地修复建设,完成大浦港—黄渎港、沙塘港—邾渎港湿地建设1940亩,实施滆湖南部湿地生态修复一期工程2178亩,今年完成工程进度的80%,完成水生生物控制性种养工程3000亩;加快生态拦截工程建设,对太湖一级保护区内主要入湖河道两侧的农田沟渠塘、支浜进行生态修复,建生态沟渠塘25万平方米。加快推进太湖生态清淤工程,在4月底前完成太湖二期541平方公里、145万土方的生态清淤任务;积极开展沿太湖入湖河网轮浚工作,对早期清淤的沿太湖入湖河网及面上农村河道实施新一轮疏浚,完成河道清淤184170公里,土方266万方,同时全面实施城区河道清淤及综合整治,逐步提升湖河生态功能。

5、全力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工程。严格执行《横山水库水源保护区规划大纲》及各项规定,继续推进横山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和饮用水水质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水源地整治,加快推进横山水库上游太华镇区域“水改旱”、污水纳管、水土保持、涧沟整治等“四大工程”。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安全措施,严密监测监控。围绕饮用水安全保供,实施全市水厂(增压站)、城区主管网、小区改造工程,完成宜城主管网及小区10座加压站改造,并实施管网监控工程,重点完成张渚、徐舍、官林、和桥等水厂、泵站、管网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全力抓好第二水源地油车水库建设,确保年度完成工作量的30%以上。

6、全力实施河道“河长制”管理工程。全面推进省定9条重点入湖河道的“双河长制”管理,围绕年度整治目标任务,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推进有力;全面启动滆湖、竺山湖及太湖西岸湖区综合整治,编制实施方案,部署按年度目标整治规划工程的实施;继续推进全市290条“河长制”河道的管理工作,发挥两级“河长办”的作用,重点开展黑臭河道的专项整治,努力建立示范整治河道,注重典型引导,加强检查督促,年底前彻底消除河道“黑臭”问题;进一步加大河道长效管理力度,继续加强船舶污染治理,美化河道环境。开展滆湖水上餐厅专项整治,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7、全力实施环境安全工程。强化环境监管,坚持高压监管态势,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将重点企业监管落实到人,督促所有排污企业做到达标排放。加大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机制实施力度,积极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机制,对全市COD排放10吨以上的企业以及所有污水纳管企业全面实施持证排污,引导企业减少污染排放,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强化水质监控,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与省联网。进一步完善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全市水域全覆盖。全面开展氨氮、总氮、总磷污染源监测,加强对横山水库饮用水源地、11个小康断面、28个河长制断面、41个水质功能区以及293个农村地表水断面的日常监测,适时增加监测频次和密度,及时提供相关数据。

8、全力实施太湖安全度夏工程。按照日生日清、科学处理的要求,强化蓝藻打捞与处理,探索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机制。完善蓝藻打捞工作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督查考核机制,严密组织打捞和督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太湖蓝藻不发生囤积、发黑、发臭现象;相关部门要抓好巡查监测职责履行,严格执行监测预警日报、应急快报等制度,对太湖湖体、饮用水源地及主要入湖河流实施全方位巡查监测,增加湖体氨氮监测指标,及时报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围绕防止蓝藻二次污染,积极探索蓝藻处理新途径,再上1套移动式藻水分离设备,完善八房港藻水分离站蓝藻收集、沉藻处理、藻泥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和运行管理制度,提高处理能力和效果。

四、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要坚持把治太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大力提高组织化程度。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宜兴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强化指挥保障功能;市太湖办要切实肩负起市委、市政府赋予的综合牵头协调职能,总结成功经验,创新工作举措,组织六个专业办公室充分发挥具体实施、推进整治的职能作用;各镇、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建立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制度,并完善配强工作班子,明确归口部门,使水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今年,国家将对太湖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检查考核,同时,省将对省级一至三期资金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各级要予以高度重视并做好相关推进实施和规范管理工作。总之,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治太工作地位,完善治太工作机制,促进全市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任务的扎实推进。

2、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宜兴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市政府建立相关责任部门实施综合治理的联动机制,明确全年“治太”主要目标任务的责任分工。市太湖办、发改、经信、环保、农林、水利、公用事业、建设、卫生、交通、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特别是各行业归口部门要承担好归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一手抓好年度计划工程的加快推进,一手抓好建成工程的后续长效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落实。地方政府要强化属地负责制,按照“守土有责”的要求,加强太湖水污染防治机构建设,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健全“河长制”管理措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全力做好配合和分内工作。要强化履责督查和责任考核,市对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镇年度治太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3、强化保障推进。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市太湖办的统一牵头下,积极做好治太资金保障和治太项目进度督查工作,全面推进治太工程的顺利实施。要加大治理资金争取和投入力度,合理编报治太项目,积极做好国家、省治太资金争取工作。市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设立“太湖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财政专户,从新增财力中划出20%,实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太湖水环境治理。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各级配套、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夯实全市水污染治理的财力基础。市太湖办要组织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治太项目推进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促进治太资金规范管理,确保治太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员,由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