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06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和桥镇、新街街道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2011-1-19)
来源:港澳台宝典大全网站       时间:2012-08-23 11:00:42   [        ]     
文号 宜政发[2010]93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和桥镇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和桥镇

1、位和闸公路东、殷村港南、和桥轻质保温建材厂西、无锡市富坤化工有限公司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东方星城花园。

2、位新宇仪器研究所东、殷村港南、百丽纺织有限公司西、鹅洲北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金色港湾花园。

3、位神通针织有限公司东、同济汽车配件厂南、闸口公路西、健康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润禾家园。

二、新街街道

位绿洲中路东、振兴路南、新街小学西、建设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新岳小区。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更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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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