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12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城区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2011-1-24)
来源:港澳台宝典大全网站       时间:2012-08-23 11:16:41   [        ]     
文号 宜政发[2010]180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有关精神,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局对以下居民住宅区的命名:

1、位陶都路东、江南春天南、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西、溪隐社区山地北,规划建设中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九龙依云花园。

2、位人民北路东、市供销合作总社南、武宜运河西、宜北河北,规划建设中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尚河俪景苑。

3、位解放东路东延段东,东氿水域南、西、北,规划建设中的大型建筑物,命名为东氿大厦。

4、位规划小区道路东、解放东路东延段南、东氿大厦西、洑溪路东延段北,规划建设中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湖滨御景花园。

5、位东氿大道东、巷头东路东延段南、学府路西、太湖大道北,规划建设中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天氿御城。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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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