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0]212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市天气持续晴好、气温明显偏高,林区风疾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急剧升高,护林防火工作面临极为严峻的形势。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 各有关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迅速把护林防火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摆上最重要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认真落实护林防火的各项措施。要坚持落实好护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火情,对虚报瞒报森林火灾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同时,凡因人员不到位、责任不明确以及发生火灾后有关领导不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贻误扑救时机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严管火源,全力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当前正值森林火灾的高发季节,各有关镇(街道)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火源管理。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要切实加大巡查力度,所有定村干部、护林员要到岗到位,特别是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巡查要增派力量、提高密度。要有效管住重点人员,对上山作业人员和旅游观光人员应重点教育,对行为能力不健全等特殊群体应由专人监护。要严肃查处火情火案,市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完善预案,切实提高应急扑救能力 各有关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演练,提高各级的应急反应能力。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正确处理好“群防群治”和“专业扑救”的关系,原则上要以各地森林火灾扑救突击队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要力量进行扑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救灾。 四、强化宣传,着力提升全民防火意识 各有关镇(街道)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宣传车、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护林防火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增强全民安全用火意识,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港澳台宝典大全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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