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1]38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计划》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港澳台宝典大全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宜兴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重点,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特制定2011年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计划。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重点内容 1、相关责任部门完成《宜兴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9-2013年)》目标任务中期情况; 2、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情况; 3、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案件办理情况; 4、加强对公安、物价、城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的专项监督; 5、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建设情况。 (二)常规内容 1、重大具体行政行为上报备案情况; 2、部门履行市政府行政职权的审查、实施和备案情况; 3、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情况; 4、行政执法统计情况; 5、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情况; 6、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情况; 7、市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和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建议书整改情况; 8、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三)规范性文件实施周年情况报告 规范性文件名称及相关内容见附件。 二、监督检查方式 具体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台帐、召开座谈会、查看行政执法案卷、走访管理相对人、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及观摩执法现场等方式方法进行。 三、工作要求 1、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参照本监督计划,认真制定好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对本单位下属执法机构(科、所、站)进行依法行政监督检查。 2、依法行政监督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对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可会同市监察局,并可邀请市人大、市检察院等其他监督机关及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和新闻媒体一起参加。 3、市政府法制办要及时总结、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的形式,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周年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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