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06期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意见(2011-8-4)
来源:港澳台宝典大全网站       时间:2012-08-23 12:33:00   [        ]     
文号 宜政发[2011]89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全市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重要意义

校园是人员高度密集的场所,校舍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一项战略决策,是提升校舍抗震防灾能力、应对自然灾害侵袭的一项关键举措。全市上下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推进我市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二、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根据宜兴实际,2013年前,共需拆除1.1万平方米校舍、加固改造25.3万平方米校舍。剔除2010年已拆除校舍1.1万平方米、加固改造校舍7880平方米,20112013年的校舍加固任务是:2011年,加固改造义务教育阶段校舍6.02万平方米,其中直属学校0.79万平方米,非直属学校5.23万平方米。2012年,加固改造义务教育阶段校舍8.27万平方米,其中直属学校1.77万平方米,非直属学校6.5万平方米。2013年,加固改造非义务教育阶段校舍10.22万平方米。到2013年,全市所有中小学校舍均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防御其它地质灾害和防洪、防火、防台风等安全要求。

三、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1、统筹规划校舍建设。科学布局全市中小学校,统筹全市范围校舍使用功能。镇(园区、街道)根据区域教育发展实际,认真确定区域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和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计划,并严格按照既定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和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计划推进实施,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2、加快工程审批程序。确立“特事特办”原则,缩短校舍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对校舍抗震加固工程,简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相关手续。项目审批中,对抗震加固项目不再重新办理环评、规划和土地审批手续。加快招投标过程,工程项目审查结论出具后直接进入招投标程序。建设部门在工程招投标结束后,凭立项批文、工程项目审图合格证、中标通知书、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监理、工程合同等材料,即可签发施工许可证。对新建项目按法定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按照省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政策,本着“应免全免、应减尽减”的原则,积极落实工程实施涉及的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费用减免措施。

3、认真落实建设资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担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直属学校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承担,非直属学校建设资金由镇(园区、街道)财政承担。市、镇两级要按照校舍安全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将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切实加强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资金拨付、核算规定,实行全程跟踪审计监督,确保校舍安全工程资金运行规范有效。市将研究制定相关奖励政策,在工程完工验收后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发放。

4、严格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质量是校舍安全工程的生命。要按照质量第一标准,切实完善质量监管体系。严把建设资质准入关,校舍工程建设方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建筑资质。严把建材质量关、施工质量关、工程验收关,凡未经验收的校舍不得投入使用,确保加固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真正把校舍安全工程打造成为“放心工程”、“精品工程”。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施工安全各项规定,全面隔离教学区和施工区,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工程建设对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冲击。

5、大力推进信息管理。建立全市校舍安全工程管理系统,确定专门的信息管理人员队伍,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的信息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实行电子信息档案与纸质档案建设同步进行,确保每所加固学校、每幢加固建筑都按要求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形成完整、系统、准确的校舍安全档案,提高全市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四、切实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组织领导

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既是一项政府工程,又是一项民心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合力,加快建设进程。市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的指导、检查、监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镇(园区、街道)要切实把校舍安全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建设进程。发改、规划、国土、建设、财政、公安消防、招投标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推进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要切实健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把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镇(园区、街道)年度教育实绩考核和部门年终综合考评。各镇(园区、街道)也要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科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切实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本区域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按期完成,确保全市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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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