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08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丁蜀、官林等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2011-12-5)
来源:港澳台宝典大全网站       时间:2012-08-23 12:57:50   [        ]     
文号 宜政发[2011]126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08-2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丁蜀镇、官林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丁蜀镇

1、位东方嘉园东、常安路南、蜀山社区常安组民房西、大东坡东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嘉华豪庭。

二、官林镇

1、位东虹路东、远程路南、规划居民住宅区西、小亳渎浜北的商业广场,命名为恒生时代广场。

2、位新官西路东、官新街西路南、健康小区西、新官西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金桂苑。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更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GB17733.1——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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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