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2]92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以及省、无锡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宜兴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现就该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质量强市活动的重要意义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上世纪末至今,先后组织开展了质量振兴、质量兴市、质量立市等一系列活动,全民质量意识不断增强,质量发展的社会环境逐步改善,主要产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快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有力提升,一大批主要产品、重大工程和服务项目质量达到甚至超过国家平均水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是,我市质量发展的基础还很薄弱,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忽视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因产品、工程、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仍较突出。为此,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快质量发展步伐,努力实现由“质量立市”向“质量强市”的跨越,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建设质量强市。 首先,建设质量强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目前,市场竞争和区域竞争的焦点正由速度和数量的竞争,逐步转变为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标准、品牌、人才、技术、市场、资源的竞争。只有切实增强发展的质量意识,把质量提升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努力向质量要资源、用质量保环境、靠质量实现速度和效益的统一,才能赢得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动权,增强综合竞争力。 其次,建设质量强市是增强综合经济实力的必由之路。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执行标准水平不高,科技含量较低,优质知名品牌数量少、规模小,产业核心竞争力相对薄弱。必须通过加强质量工作,提升质量水平,掌握高端科技和产品,培育创建更多名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区域经济综合实力。 再次,建设质量强市是保障和改善群众生活的迫切需要。目前,粗制滥造、短斤缺两、制假售假、诚信缺失等产品、工程、服务质量问题,已成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重大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反响强烈。必须全面加强质量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准确把握质量强市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产业高端化、城市高品质、生态高文明、文化高品位、民生高福祉”的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以质取胜的核心理念、保障安全的基本要求,以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为重点,强化创新驱动,倡导诚信守法,实施综合治理,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做大做强宜兴特色品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宜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地区质量竞争能力显著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市群众,形成一批拥有国内外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全面建成电线电缆、环保机械设备等重点产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基本建成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把宜兴打造成国内一流、省内领先的质量强市,争当江苏质量强省工程排头兵。 2、具体目标 产品质量发展目标:(1)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2012年达到50%,到2015年超过58%;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12年达96%,到2015年稳定在97%以上;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抽检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保持全省领先;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其中省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2年达到95%以上,到2015年稳定在96%以上;电线电缆、环保机械设备等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损失率逐步下降,质量竞争力逐步提高,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1-2个百分点,并逐年提高;出口商品一次检验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加快培育省级以上品牌产品,2012年新增14个,到2015年累计新增56个,其中国家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2012年新增1个,到2015年累计新增4个;到2015年,全市50%以上的规模企业和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100%宣贯《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主导产业集群全部建成卓越绩效示范基地,每年创建1个以上卓越绩效达标企业;培育争创无锡市长质量奖企业、江苏省质量奖企业和全国质量奖企业,2012年至少新增1个,到2015年累计新增4个;到2015年,全市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自有品牌,品牌产品的价值和效益明显提升。(3)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会、工作组),2012年新增2个,力争到2015年累计新增8个;承担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2012年新增30只,到2015年累计新增120只;创建标准创新联盟行业龙头企业会员和企业标准创新工作站,2012年各10家,到2015年累计各新增35家;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数量每年增长15%以上,到2015年,主要产品质量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甚至达到国际水平;每年培育创建“江苏省优秀新产品奖”2个;培育一批质量素质高、品牌影响力大和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我市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工程质量发展目标: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市重点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节能环保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大中型工程项目和其他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始终保持100%;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是住宅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明显下降;积极争创省及省级以上有一定影响力的优质工程,2012年新创建3只,到2015年累计新创建12只。 服务质量发展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立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基本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特色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分别达80和70以上;2012年制定实施服务标准3项以上,到2015年累计达10项以上。 环境质量发展目标:到2015年,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2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95%;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8%,太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现全覆盖;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92以上。 三、严格落实质量强市活动的各项工作举措 (一)充分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1、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和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履职尽责的良好形象。 2、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引导规模骨干企业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发挥优势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深入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切实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3、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 (二)切实强化质量监督管理 1、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建立健全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和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大食品、电线电缆、紫砂陶瓷等重点产品和重点工程项目质量市级监督抽检力度,增加频次,扩大范围,提高有效性。严把食品、电线电缆等涉及质量安全的重点产品生产许可受理关和审查关,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确保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故。严格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及资源浪费行业和产品的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2、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加强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做到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3、强化质量诚信建设。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2012年力争有30%的生产许可企业完成质量信用评价。建立健全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对质量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4、强化质量打假治劣。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严格依法行政,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法制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从重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和信息互通,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公安提前介入机制、执法联动机制和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三)不断完善质量发展机制 1、完善质量工作机制。健全地方政府总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加大政府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履职能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完善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完善培育激励机制,继续对成功创建省级以上品牌产品,获国家质量奖、省质量奖、无锡市长质量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等企业实施奖励。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品牌培育力度,强化对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的扶持指导。加强区域品牌经济的培育发展,全力推动本市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力争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出口名牌产品和企业。指导并扶持品牌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其经济份额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平均每年提升2至3个百分点。 3、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增强公众质量维权意识,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充分发挥12365、12315等投诉热线的作用,提高知晓率、接通率和办结率。积极推进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4、优化市场环境。努力建设各类企业依法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的环境,坚决破除地方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5、推进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着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加大质量科技投入,培育引进质量科技人才,加快质量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 2、加强标准化工作。把标准化工作融入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全过程,提升标准水平,推动产业升级。引导企业将自主创新技术作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支撑,加快技术、专利向标准化转化,引领新兴产业发展。拓展城市综合服务标准化工作,制定实施社区管理服务标准。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符合宜兴实际的农业标准体系,推进国家、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3、加强计量工作。高度关注民生计量,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活动,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配合农贸市场商场化改造,逐步实行计量设备统一配备、统一管理、统一轮换、统一检定,对全市集贸市场、村级卫生室、社会福利机构和计生指导站在用计量器具实施免费检定。大力推进能源计量,加强全市规模企业特别是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计量监督,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开展能效平衡测试,推广节能新技术。依法强化法制计量,对全市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的计量管理体系、市场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分别组织计量专项检查,维护质量安全,打击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工业计量,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普查登记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健全计量管理体系,提升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 4、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食品、农产品质量快速检验检测手段,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支撑服务。加强电线电缆、环保机械设备、陶瓷耐火材料、工程质量、出口商品等国家、省、市质量监督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坚持公共开放,发挥服务功能,推动科研创新。加强质量信息平台建设,提高质量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质量技术机构的分类指导和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全面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1、产品质量提升工程。鼓励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执行标准档次,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全面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增强研发创新和技术攻关能力。在重点行业、支柱产业和规模骨干企业逐步推行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提升质量可靠性水平。以电线电缆、环保机械、茶叶等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比照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制定质量改进和赶超措施,优化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创新管理模式,改进营销策略,实现质量提升和跨越赶超。 2、工程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大力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制定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全面提升建筑节能达标率。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省扬子杯等国家、省优质工程奖,打造一批精品工程。实行建设工程不良记录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反建筑工程管理规定的行为。 3、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培育规模大、水平高、品牌响、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服务企业,努力形成一批有全国甚至国际影响力的服务业品牌。加快服务标准化进程,突出抓好重点产业领域和新型服务领域标准的制订、实施和推广,争取创建省级以上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切实改进各类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4、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坚持以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城市为统领,加强低碳技术研究应用,推进低碳示范工程和碳排放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产能,实施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加强城市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实行国IV标准。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率先建成“排水用户全接管、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处理厂全提标”的国内一流污水治理体系。实施生态文化推广工程,创建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村等。 四、切实加强质量强市活动的组织领导 1、健全工作机构。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质量强市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督促检查《质量发展纲要》及各级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并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宜兴质监局。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质量强镇(街)实施方案,开展质量强企系列活动,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力有序推进质量强市各项工作。 2、强化扶持引导。建立质量工作财政扶持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完善质量发展激励措施。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质量强市活动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强对技术标准、质量改进、品牌培育和技术研发的经费投入,促进企业形成稳定的质量提升经费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质量提升的信贷支持力度,为质量强企、质量强市工作提供有力助推。 3、加强检查考核。将质量强市工作目标纳入市、镇两级政府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具体考核工作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本地区、本部门质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确保质量强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营造良好氛围。以《质量发展纲要》宣贯为主线,组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专题学习,并切实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深入基层一线普及质量基础知识。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质量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各类媒体客观发布质量问题信息,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港澳台宝典大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