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08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溪隐路命名的批复(2012-8-30)
来源:港澳台宝典大全网站       时间:2012-12-13 16:55:10   [        ]     
文号 宜政发[2012]141号
制发机关 宜兴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12-13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溪隐路”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东起荆邑大桥,往西经洑溪府、溪隐新桥至荆溪中路的道路,命名为溪隐路。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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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