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3]119号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3-10-14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城区部分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局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1、位规划道路东、规划地块南、红桑河西、雁行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春莱花园。
2、位南园村村道东、宜浦路南、范蠡大道(规划路名)西、规划地块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蠡河花园;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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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