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3]144号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3-10-30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力度,科学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合理高效使用财政资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政府投资3年(2014-2016)计划项目库,现将项目编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1、优先安排列入市、镇“十二五”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库、重点专项规划及保障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实现需实施的项目。
2、重点保障对完善城镇功能、改善城镇环境、提升城镇品质有较大作用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类项目;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急需建设的民生公益事业项目;城镇规划调整和功能配套需搬迁和布点的项目。
3、平衡考虑财政能力,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4、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新建、改造、扩建项目,一律不予安排。
二、编制范围
1、2013年度未能完工需结转继续实施的市、镇所有政府投资类项目。该类项目请填写《2013年政府投资结转下年度实施项目情况表》(附件1)。
2、2014-2016年新开工、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市、镇政府投资类项目。该类项目请填写《宜兴市政府投资三年计划项目表(2014-2016)》(附件2)。
三、编制要求
1、认真梳理筛选。对照项目编制原则及范围,认真梳理筛选,初步排出政府投资项目三年计划。
2、充分调研论证。逐个研究论证,综合考量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和财力许可能力,确定项目计划。
3、严格审核把关。项目计划确定后需报请领导审核认可(市级部门经市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镇、园区、街道的项目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4、按时上报项目。请各镇、园区、街道及市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详实填报相关表格,2014-2016计划项目需提交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初步论证意见并务必于 10月21日前报送至市发改委投资科。联系人:徐海涛;电话:87973675;邮箱:[email protected]。
5、汇总、论证形成草案。根据各部门、单位上报的项目,会同相关部门论证。
6、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并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后形成政府投资三年计划项目库。
项目库编制完成后将作为每年度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主要依据,原则上项目库之外的项目不予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
附:1、2013年政府投资结转下年度实施项目情况表(略)
2、宜兴市政府投资三年计划项目表(2014-2016)(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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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