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4]5号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4-02-28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城市管理示范路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港澳台宝典大全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
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城市管理示范路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省级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要求,充分发挥典型引导、示范带动效应,切实打牢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的工作基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路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创新管理、夯实基础、文明执法、典型示范”的原则,严格按照《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标准》(苏建城[2013]536号)的文件精神,积极打造城市管理的精品亮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景观特色,积极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
二、创建路段
共二条创建路段:人民南路;东虹东路。
三、工作目标
按照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部署安排,对人民南路、东虹东路进行城市管理示范路的创建工作,确保成功创建省城市管理示范路。
四、主要任务
(一)建(构)筑物立面整洁。沿街及支路(巷)接口处建(构)筑物外墙、玻璃幕墙等保持整洁,无脱落破损,无积尘和油烟污染,无乱涂写、乱张贴,采取同色覆盖方式清理乱涂写。无擅自破墙开门(窗)现象,门面装修、装饰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门窗及防护(盗)栏设置不超出墙面,其形式不得影响建筑景观;卷帘门色彩统一,保持完好无锈蚀;玻璃橱窗无破损,内外及立柱整洁,无悬挂、书写、张贴。临街空调外机、外排抽油烟机等附着物,设置规范、整齐美观,牢固安全,无破损残缺,保持清洁,无安全隐患;附着墙面的各类管线设置整齐作美化处理;遮阳(雨)蓬式样统一、安装规范,保持整洁无破损;建筑屋顶无破损残旧、无垃圾杂物、无乱搭乱建、乱披乱挂。
(二)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路面平整、无破损,及时进行养护,且无反复开挖现象;人行道砌块无松动、残缺,缘石、踏步稳定牢固;盲道建设科学,实用、安全、连续,体现人性化,并保持完好、通畅;树池装饰美观、无凸起、残缺。道路沿线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等管线杆线设施,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原则,与道路出新改造同步完善,并定期维护保养;各类检查井、井盖、雨水口等设施完好,无损坏、松动、断裂、缺失、堵塞现象;临街杆线无废弃、倾斜现象,供电、通讯、配电等箱体装饰美化。分隔带护栏、隔离桩、交通信号灯和指示牌等交通管理设施和公交站台、的士车辆停靠设施与道路景观协调,保持整洁、无破损、无锈蚀、无松动或倾斜等现象,功能完好。垃圾箱、垃圾转运站、公厕等临街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满足需要,公厕达到二类以上标准,且与周围环境协调;设施干净整洁、无破损、安装牢固,移动式垃圾筒排放位置合理,不影响交通通行。道路起点、终点以及与主要道路的交叉口,规范设置路铭牌,街牌、巷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牌设置符合标准。科学制定停车设施设置方案,配建公共停车场,合理施划路内停车泊位;三幅路或四幅路以上,鼓励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台。各种功能照明设施无破损,保持功能良好,实施集中控制,开闭正常,路灯装灯率100%,亮灯率不低于98%,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
(三)市容环境整洁有序。针对道路市容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脏乱差现状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整体改造出新;同时,要求整治前后“相同角度、相同视角”对比照片等档案资料齐全,效果明显。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废旧物品收购、机动车维修和铝合金、石材、木器加工等经营有效控制,逐步疏导;修理点、书报亭、早餐点等便民服务疏导点布局合理、设置统一、管理规范,无超范围经营。机动车辆有专人管理,停放整齐,无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现象;非机动车分类划定停放区域,管理有序,保持人行道通行顺畅。施工工地要规范设置刚性封闭围挡,无扬尘污染;硬化出入口道路,出入口配备使用车辆高压冲洗设施,渣土运输处置规范。
(四)景观建设特色鲜明。充分融合城市雕塑、街景小品、绿化园林等景观要素,注重挖掘人文禀赋、展示民俗风情,形成点、线、面协调呼应、相得益彰、特色鲜明的整体景观效果。道路两侧建筑景观风格、尺度、色彩总体协调,整洁美观,体现路段特色和城市品位;行道树、隔离带、环岛、林荫等构成的绿化景观,体现特色,绿化保持生物多样性,做到与环境协调统一,并定期开展补绿、修绿工作,无缺株少株、毁坏绿地等情况;充分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及地域特征的人文景观,彰显人文特色,充分借助围墙、雕塑、街景小品等载体形成地方文化特色,实现文化景观与自然景观的有效融合;道路两侧主要商业和公共建筑、商住楼、标志性建(构)筑物等按街景风貌特色设置相应亮化景观,优先选择节能灯具,形成别具特色的街景夜色;充分运用沿线河道、湖塘,形成生态和谐、布局精致的滨水空间,突出水体景观建设,做到水面、岸坡无暴露垃圾、无杂物杂草,水质良好,无黑臭异味。
(五)长效管理落实到位。优化环卫管理。道路、绿岛等公共区域长净久洁;实施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建立巡回保洁制度;开展垃圾分类,沿街店家垃圾分类知晓率90%以上;市容环卫责任书签约率、履约率均达到100%。落实执法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实施网格化巡查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定期开展自查与复查工作,整改措施扎实有效。强化监督考核。面向社会公示投诉电话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听取沿街单位和相关人员对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意见。通过城市管理示范路建设和管理,有效提高沿线店家、周边居民的满意度,以取得市民的认可和赞扬。
五、实施步骤
集中二个多月时间进行全面整治攻坚,确保创建路段各项指标均能达到或超过省级示范路标准。具体安排如下:
1、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2月底至2014年1月初)由市整治办牵头对创建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细致梳理,建立健全管理底册,并根据管理职责,对应落实部门责任,确保问题一个不漏、责任一个不缺。组织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认识、落实责任。
2、对照标准、实施整改阶段。(2014年1月初至2月底)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省定标准要求,严格履行创建责任,加快落实整改措施,对即时性问题要迅速整改到位,对确有难度的复杂问题要倒排时间表组织整改,同时要强化部门协调,敢于主动担责,真正做到行动一致、步调一致,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自我检查、全面迎检阶段。(2014年3月上旬)市整治办牵头先行组织开展自我检查,对创建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切实放大创建成果,力争做到“特色更特、亮点更亮”。要积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工作衔接,努力获取更多更细的考核信息和检查要求,更有针对性地准备好整个考核活动的资料、汇报、检查等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迎接省级考核。
六、职责分工
1、市城管局(市整治办):负责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的牵头组织工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负责街景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级标准要求,推进沿街门头立面的升级改造,落实沿街空调机位、抽油烟机等附着物件的规范设置,规范各类广告设置,清除乱吊挂、乱张贴,拆除乱搭乱建;做好沿街商家单位的环卫签约工作;规范夜景照明亮化设置;加强工地管理,规范设置围护,挖掘人文特色;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创建工作。
2、市建设局: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工作;加强市政设施养护工作,规范设置道路、人行道、盲道、照明等基础设施;做好路牌、门牌的设置安装工作;做好道路沿线建筑、人文、亮化、绿化等景观建设和管养工作,确保相关设施完好无缺、运作正常。
3、市公用事业局: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工作;加强道路保洁工作,提高机械化清扫率,规范设置公共卫生设施,落实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责任,确保道路两侧各类环卫设施功能完好、干净、整洁;做好临街消防设施的设置与维护工作;规范道路沿线滨水空间水体景观建设。
4、市公安局: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工作;负责道路两侧建筑物门牌的编号及审核工作,及时予以补缺和更新;确保临街交通设施、执勤岗亭功能完好、干净、整洁。
5、市交通局: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工作;按照要求,抓好道路两侧公交站台、出租车停靠设施、相关标志(标牌)及其他相关设施的维护出新工作。
6、市民政局: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工作;按照要求,做好路牌的命名工作;加强对滞留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工作。
7、市电信公司: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做好道路两侧公用电话亭的维护和出新工作,确保公用电话亭完好、整洁、美观。
8、市邮政局: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工作;按照要求,对沿街邮政箱(筒)进行出新维护。
9、市供电公司: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工作;按照要求,做好杆线入地工作,及时清理架空杆线、废弃电线杆。
10、宜城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示范路创建的宣传发动和协调配合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路”的工作认识,精心组织,对照标准,明确职责,成立专门的创建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与责任部门,责任到人。要制定具体创建工作方案,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成效。
2、坚持齐抓共管。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路工作涉及面广,需要社会多方面联动。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细化管理工作标准和责任分工,及时安排时间和人员,对涉及到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不折不扣地解决,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3、严格文明执法。要严格执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等法律法规,按照创建步骤、标准、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时间、定责任;严格管理,文明执法,建立执法巡查台账资料。
4、完善工作台帐。严格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建立详细的创建工作台帐,各责任部门认真做好创建工作过程中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