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4]10号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4-02-28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为切实做好我市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国两会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宜兴市官林镇舜天龙宫休闲浴场、无锡市一正纸业有限公司等4家不放心高危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见附件)。
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制订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于2014年2月20日前报市消防大队备案。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落实措施、合力推动,确保在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待整改完成后方可生产经营。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结束后,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将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纳入2014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人:周伟 联系电话:87977867
附件: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名单
港澳台宝典大全办公室
2014年2月11日
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名单
序号 |
挂牌单位 |
单位地址 |
主要隐患 |
整改责任单位 |
1 |
宜兴市官林镇舜天龙宫休闲浴场 |
宜兴市官丰路 |
该场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存在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不能正常工作;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
官林镇政府 |
2 |
江苏盛林纺织品有限公司 |
宜兴市经济开发区永安西路 |
厂区内西侧生产车间和员工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第4.1条的要求。 |
开发区管委会 |
3 |
宜兴市宜客隆超市有限公司 |
宜兴市宜城街道宜北路61号 |
1-3层超市经营部分总建筑面积4482.5平方米,未设置封闭楼梯间,3 层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3.5和5.3.2条的要求。 |
宜城街道办事处 |
4 |
无锡市一正纸业有限公司 |
宜兴市丁蜀镇陶瓷产业园川埠村 |
该单位一层用于生产,二层局部住宿,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第4.1条的要求。 |
丁蜀镇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