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6-00970 | 生成日期 | 2016-03-30 | 公开日期 | 2016-03-30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财政 | 体裁 | 通告 | |
关键词 | 政府信息,公开 | 分类词 | 财政,综合 | |||
文件下载 | 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PDF |
宜兴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
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奖补办[2016]1号
关于做好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2016年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根据省综改办《关于下达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
为切实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建设,2016年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产生,不在项目库中的项目不得立项。在奖补资金的安排上,根据资金总量,今年财政奖补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各镇、街道要统筹安排资金,尽量减轻村级负担,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在项目任务的分配上,对规划控制及涉农村庄较少的街道、园区适当减少项目安排,避免资金浪费,具体见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下达书。
二、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要求
2016年,各镇、街道要根据市有关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系列文件精神,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规范操作的思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奖补工作机制,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新的提升:
(一)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按照“先议事、后申报,先审批、后建设,先实施、后奖补”的原则。
1、项目确定。由村委会根据大多数群众意愿和筹补资金的总体预算,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形成一事一议项目方案,并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筹资审核。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的农民筹资方案,由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批。
3、项目申报。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程序,确定财政奖补项目,并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村委会上报乡镇政府审核。
4、项目审批。乡镇政府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有效性和长远性进行审核,并对项目筹资的真实性负责。乡镇审核同意后报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村级组织实施。
(二)、精心组织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各镇、街道要以镇村布局规划为前提,立足长远,科学规划,滚动建设,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重点支持规划保留村庄公益事业建设,适当兼顾普通村庄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需要。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乡镇政府统一管理下,由村民委员会作为建设单位负责实施。项目实行招投标制管理,根据市政府规定,项目单项工程总量达5万元的项目都要统一实行招投标,从2016年开始所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目都必须通过招投标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并由村民委员会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三)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奖补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财政所(局)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奖补资金,乡镇不得拆分项目、平调资金、延滞付款。如发现有乡镇平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将缩减该镇下年度项目指标,财政所(局)的年终考核一事一议考核项不得分。坚决杜绝以其他工程项目顶替一事一议项目套取资金现象,对套取的资金,市级将予以收回并取消下年度一事一议项目申报资格。
(四)强化各项基础性管理工作。各镇、街道要根据近年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的总体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预决算审核、竣工验收、资产移交、资料归档、信息系统管理等工作,开展项目绩效考评。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基础性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财政奖补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尽早启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配合,做到分工明确、规范有序、协作有力,切实把这件实事办好、办实。各所(局)于3月25日前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投入表及项目情况表经镇、街道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市财政局审核,4月10日前全部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经审定的项目要抓紧组织实施,确保9月底前竣工。
附件: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下达书
宜兴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