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6-04-01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为加快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全年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任务的通知》(锡政办发[201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向各镇(园区、街道)下达2016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任务(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至2015年末,全市各类企业、单位必须依法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基本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市的全覆盖。为此,希各镇(园区、街道)根据2016年扩面任务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明确相关责任,确保年内全面完成扩面任务,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本辖区内所有新设立企业、单位均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由各镇社保所在开设养老金账户时督促检查;
2、对原已设立的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单位,各镇(园区、街道)应认真排查,督促其按政策规定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市政府将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年终进行考核验收,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表彰奖励。
附:2016年度宜兴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任务表
宜兴市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宜兴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任务表
(2016年度)
镇(园区、街道) | 扩面指标(人) | 镇(园区、街道) | 扩面指标(人) |
张渚镇 | 640 | 万石镇 | 390 |
西渚镇 | 250 | 周铁镇 | 850 |
太华镇 | 100 | 丁蜀镇 | 1000 |
徐舍镇 | 910 | 湖氵父镇 | 250 |
官林镇 | 1000 | 宜城街道 | 3500 |
杨巷镇 | 320 | 新庄街道 | 250 |
新建镇 | 770 | 芳桥街道 | 320 |
和桥镇 | 560 | 环科园 | 1720 |
高塍镇 | 820 | 开发区 | 2350 |
合计 | 1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