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7-01151 | 生成日期 | 2017-03-23 | 公开日期 | 2017-03-23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二) | 司法 | 体裁 | 其它 | |
关键词 | 政法 | 分类词 | 司法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落实省司法厅聚焦富民15项举措,宜兴市司法局紧扣服务大局的工作导向和惠民富民的价值取向,研究提出服务发展聚焦富民20项举措,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1、打造宜兴“智慧普法”工程。以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连接执法机关… |
为认真落实省司法厅聚焦富民15项举措,宜兴市司法局紧扣服务大局的工作导向和惠民富民的价值取向,研究提出服务发展聚焦富民20项举措,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1、打造宜兴“智慧普法”工程。以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连接执法机关、专业法部门、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建设融民众法律需求数据搜集分析系统、法律知识推送系统、在线法律服务供给系统和法律需求智能匹配响应系统于一体的智慧普法体系。
2、定期发布生活法律风险提示。通过12348网上平台、手机短信、微信微博定期发布房产交易、民间借贷、物业管理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风险提示,帮助群众防范风险。
3、为特殊群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借助已经建成的包含低保、五保、“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特困职工、困难服刑人员等特殊对象信息库,对于信息库中的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可以直接受理指派办理。
4、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在全市试行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办案模式。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律师的专业特长,按法律援助常见案件类型建立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专家库,在指派案件时由受援人或法律援助中心在专家库中选择合适的专家律师办案,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提高受援人的满意度。
5、畅通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将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用信息纳入宜兴司法行政网等网络平台,为全市群众提供查询服务,公开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信用信息、业务信息,为群众选律师、找公证、做鉴定提供便利。
6、面向社会公布司法所及专职人民调解员公示牌。在村(社区),以及人口密集的居民小区、自然村,市民广场等场所普遍设置司法所及专职人民调解员公示牌,公示其照片、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等,方便基层群众在有纠纷时,第一时间找到人民调解员。
7、强化医患纠纷调处“一站式”建设。以“1+2+N”(即1个运作规范的调解平台,法学、医学2个专家库,N项服务要素入驻)为抓手,推动并打造“一站式”医患纠纷调处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及时就近获得高效便捷的医患纠纷调解服务。
8、减少公证证明材料。坚持精简便民原则,对住所地、死亡、学历、学位等四类公证事项,无需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由公证处主动调查取证。
9、减免办理公证费用。市内居民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年满80周岁的免收公证费用,年满70周岁的公证费用减半;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减免公证费用。
10、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与知识产权部门的合作,建立“公证存管平台”,为公民个人、企业、科研院所的发明创造、专利许可、技术转让合作等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公证等服务,以固定合法证据形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知识产权纠纷。
11、提供环境质量鉴定服务。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建立环境损害相关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助力我市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
12、调整充实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组建“宜兴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招募优秀青年律师充实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组织市优秀骨干律师、后备发展律师培养对象积极参加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引导服务团成员通过线上线下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推动企业的培育、升级和壮大。
13、深化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继续深化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大讲堂,聘请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优秀专业律师担任主讲律师,定期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专题讲座。开设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沙龙,健全与企业主互动沟通交流机制。开展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大走访活动,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管理现状和法律服务需求。
14、建立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组织全市青年律师在平台上注册,定期发布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资讯、法律服务团活动信息和服务动态,及时解答中小微企业的法律问题,方便企业获得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15、编印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指南。组织法律服务团成员根据法律服务类型,对办理的典型案例进行分类汇编,展示服务成果,总结经验教训,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中小微企业决策提供参考和借鉴。
16、加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组织发动全市律师深入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以及各窗口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市党政领导包案处理突出矛盾问题工作,为妥善化解突出矛盾问题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7、建立公证诉讼对接机制。加强公证机构与基层法院对接,开展公证介入诉前调解工作,开辟更便捷的诉求表达渠道,发挥公证在民商事领域纠纷分流化解的作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18、利用网上平台开辟专题法律问答专栏。根据话务平台法律咨询情况和网上舆情分析研判,对咨询较多,关注度高,法律关系复杂,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12348”开辟“热点问答”版块,通过“一问一答”形式进行专题解答。
19、充分使用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加大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社会宣传和应用管理,优化完善双向预约发起、互动交流等系统功能,服刑人员直系亲属因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经济困难等原因而探视不便的,经审批后提供视频会见服务。
20、开展戒毒人员照管服务。积极主动将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解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立足在禁毒、戒毒大局中来谋划, 为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宜兴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为期3年的帮扶、服务,遵循“引导、帮扶、教育、救助”的后续照管工作原则,全面管控解戒人员,进一步提高照管率,进一步降低复吸率,进一步提升戒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