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7-01866 | 生成日期 | 2017-04-30 | 公开日期 | 2017-04-30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民政、扶贫、救灾 | 主题(二) | 社会福利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老龄问题,行政 | 分类词 | 民政,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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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1.项目实施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39号)、《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4〕152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发… |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39号)、《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4〕152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宜政发〔2015〕137号)等政策文件。
2.项目实施过程:根据省厅、无锡市政府安排的年度养老工作任务,建设省级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点50家;镇级居家养老中心建设运营补助3家;老年配餐中心运营补助4家;村级老年活动场所运营补助334家,年初召开民政业务工作会议,下达居家养老工作目标任务,各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提出申请,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宜政发〔2015〕137号)、《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苏民老龄〔2014〕6号)等文件,推进镇级居家养老中心、老年配餐中心、村级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民政局在年终对考核达标的单位以奖代补给予一次性补助。
3.项目目前状况:到2016年12月底全部项目已经结项验收。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计划安排资金196.8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02万元。截止2017年2月底,已拨付202万元。
三、绩效自评价得分
2016年项目绩效自评价得分为97分。项目大部分都能够按照年度的目标要求推进落实,还有因为上级要求等客观原因作部分调整。
四、项目管理成效
2016年第一次把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纳入预算绩效工作,对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既是起到促进作用,又是规范作用。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据市公安局去年底统计,我市老年人口达295554人,占到户籍人口的27.3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市自2009年正式启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创新和完善以宜城街道(建设街道有中心、社区有站、小区有点的三级服务网络)、九如城(以养老综合体为资源载体,以城市养老院为运营核心,将养老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形成了“养老综合体—城市养老院—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四级服务模式)为代表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300家,虚拟养老院2家,区域性老年食堂4家,全市各类老年活动中心(室)715个。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配餐服务,享受服务的老人有3000多人。
五、存在的问题
项目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主要体现在:一是居家养老是一新事物,还处在摸索阶段,离精准服务等还有相当距离。社会各界理解和接受还需要时间过程,基础性地位在一段时间内较难体现。二是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逐年增加与财政资金投入不成比例。比例宜城、湖㳇老年配餐每年需要100万元资金,市级财政补贴3万一家,没有吸引力。镇级居家养老中心建设(含区域性老年配餐中心)计划补助4家,实际因为镇级居家养老中心建设(含区域性老年配餐中心)投入资金大,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极小而只建设运营3家。三是上级下达的任务重,完成难度大。2016年报绩效计划时建设省级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点30家,无锡市政府下达年度任务时间较报绩效计划后,下达任务50家,项目任务完成37家,完成率虽然达到100%,仍然没完成上级任务,也导致预算投入资金196.8万,实际投入202万,评估指标值97%。
六、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对照省厅、无锡市局下达的年度任务,根据《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宜政办发〔2009〕1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养老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让各级领导、部门(财政等)和社会各界重视我市老龄化趋势,统一思想,积极及时科学应对。二是按照宜兴市“十三五”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统一布局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并针对各镇街道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建设,切实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的有效落实。三是加大居家养老工作支持力度。争取把居家养老服务科目重新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政府援助服务和标准化站点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计划政府援助服务对象2500名;扶持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老年人助餐中心建设,2017年计划新增街道老年人助餐中心3家;升级改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和村级老年活动场所,城乡标准化站点建设达到100家,对新建造的、改建投入资金较大的老年活动场所给予扶持。四是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委托宜兴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开展养老评估,做到先评估后服务,对服务对象、服务质量和服务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养老服务工作,逐步向民营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2016年宜兴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