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0076 | 生成日期 | 2019-01-08 | 公开日期 | 2019-01-08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政务督查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基层政权,行政区划,社会保障,共产党 | 分类词 | 民政,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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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班子负主体责任,围绕中央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切实承担以下责任 |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班子负主体责任,围绕中央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切实承担以下责任:
1.修订完善责任清单,排查梳理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清单。全年召开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委会议不少于2次。实行履责情况全纪实。
2.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局党委与各党支部逐一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以及各科室、下属单位分别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抓具体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3.制定工作计划。年初,专题分析研究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4.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年中,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抓好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项目的推进实施,全程动态监督,抓好任务落实。年末,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5.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的要求,制定措施,推进落实,狠刹“四风”。
6.严肃责任追究。坚持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情况作为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并主动接受评议。加强对各科室、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履责不到位的,严格问责追究。
7.深化廉政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廉洁从政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开展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以情景案例为重点的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8.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工作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按照改革举措都要体现惩治与预防腐败的要求,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不断增强源头防腐能力。
9.严格廉政监督。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管。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与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
10.建立健全制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三公”管理系列制度,严格执行“一记三报”制度,严控资金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11.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严格用人程序,加强用人监督,规范选拔任用干部的各个环节,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配优配强中层干部队伍,充分激发队伍活力。
12.密切联系群众。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分析、办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13.开展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和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4.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无锡市委《具体办法》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每半年分析一次本局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住“关键少数”,研究制定预防和整改措施。
15.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体系。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