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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宜兴市司法局司法行政惠民举措
来源:宜兴市司法局 时间:2019-01-25 10:03:49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0314 生成日期 2019-01-25 公开日期 2019-01-2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法制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规划,法制,法律 分类词 计划,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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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市司法局决定在去年全面推行落实司法行政聚焦富民15项举措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实施2018年司法行政惠民举措。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市司法局决定在去年全面推行落实司法行政聚焦富民15项举措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实施2018年司法行政惠民举措。

  1、全面规范运行12348 江苏法网,建立“7 天×24 小时”法律咨询服务机制,12348 热线电话提供全天候不间断电话法律咨询。

  2、全面组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团(组),组织广大法律服务人员进企入厂,开展法律体检、风险研判、集中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投资融资、环境保护、劳动用工、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法律风险,满足企业法律需求、解决企业法律难题。

  3、探索建立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定期开展环境污染纠纷的排查预防,对排查发现和群众申请调解的环境污染纠纷第一时间调解。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积极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免费办理重大环境污染证据保全公证业务,为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提供减免费法律服务。

  4、构建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模式,建立法律顾问便民服务微信群,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实时发布法律服务活动资讯,为村(社区)及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指引、矛盾纠纷调处等便利化法律服务。

  5、全面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对6大类15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办证“最多跑一次”:(一)婚姻状况、亲属(直系)关系;(二)住所地、违法犯罪记录;(三)出生、死亡、身份、曾用名;(四)学历、学位;(五)服务、职称、资格;(六) 证书(执照)、文本相符。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提供“不见面”公证服务。

  6、开展“法护人生”专项行动,围绕公民不同年龄阶段的重点法律需求,制定公民全生命周期权利义务清单并宣传发布,依托法润江苏普法平台和司法行政微信,开设“以案释法栏目”。

  7、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村村行”活动,对城乡特困户和政府扶贫对象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免于经济困难状况审查进行法律援助,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申请补偿(赔偿)或救助。积极运用阳光帮扶基金对特困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家庭进行帮扶,给予临时性救助,帮助协调解决其未成年子女失学等问题。

  8、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全覆盖,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咨询、代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引导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9、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全过程公开审批流程,“不见面”审批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