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0354 | 生成日期 | 2019-01-29 | 公开日期 | 2019-01-29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财政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预算,募捐,婚姻,福利企业,养老机构 | 分类词 | 财政,民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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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进一步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丧葬。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宜兴市民政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3217.4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4864.38万元,增长26.5%。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研究起草全市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贯彻执行社团法规,研究起草本市社团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社团登记管理和检查工作;监督社会团体活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贯彻落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检查督促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导开展全市公益创投活动。
(三)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优抚对象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政策;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负责拥军优属工作,研究制定“双拥”工作规划。
(四)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原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职职工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组织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七)研究和提出开展全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市开展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指导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基层自治干部培训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八)协助政府统筹开发和整合优化全市义工资源;统一制定义工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招募、培训和表彰义工;组织、推广义工工作;开展国内外义工工作交流与合作。
(九)拟订全市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和意见。承担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审报社会福利企业;指导福利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福利彩票和慈善会工作,指导全市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和慈善救助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及慈善资金。
(十二)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监督婚姻登记、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各项工作;指导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尊老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民政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和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基层民政信访工作;负责民政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和外事活动。
(十五)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园区)民政系统财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负责民政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
(十六)拟订全市民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标准,推动民政信息化建设。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挂“人事教育科”牌子)、优抚安置科(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双拥工作科”牌子)、救灾和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挂“区划地名办公室”牌子)、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挂“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老龄工作科、规划财务审计科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军休所、福彩管理中心、婚姻登记处、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中心、烈士陵园、殡葬系统。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具体包括:宜兴民政局本级、军休所、烈士陵园、社会福利中心、救助管理站。
三、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工作思路: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和鲜明导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奋斗目标,按照守住底线、精准发力、改革创新的总体思路,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等民政事业,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更强幸福感。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推动社会救助高精准。以集成改革为契机,以社会救助事项为主线,将原来分散在民政、人社、住房、卫计、教育等多个单位的救助职能和救助政策进行归并整合,组建社会救助中心,健全三级救助管理服务网络,规范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申请特困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全面总结特困家庭深度救助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救助对象范围、救助比例等事项,更好、更精准地帮扶困难群体。动态更新“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内建档立卡对象和资金线等基本信息,牵头抓好监管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推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继续做好慈善捐赠工作,进一步打响慈善救助品牌,努力推动慈善事业持续稳健发展。
2、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按照“七个一”的基本要求,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确保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建成率分别达65%和40%。围绕2020年每个镇(街)建有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全面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服务模式,为3.1万名老人提供上门居家养老援助服务,确保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大力实施公办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养老护理型床位建设和养医融合发展,全年新增养老护理型床位200张以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6个以上,全市养老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比例超过56%。继续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新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2家。
3、推动社会治理高标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精心筹备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七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有序推进、顺利完成。加大社区工作者招录力度和轮训强度,适时出台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意见,为社区治理服务提供更加有力的人力支撑和智力保障。研究出台社会组织综合监管“1+X”制度体系,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制度化运行。创新优化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模式和公益创投运行模式,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义工队伍管理制度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努力为文明宜兴建设贡献更大力量。继续加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农村生命公园试点、探索中心镇殡仪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丧葬。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3217.4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4864.38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预算项目及其他民生补助标准提高而增加预算资金。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3217.4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3217.4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1217.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64.38万元,增长28.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预算项目及其他民生补助标准提高而增加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尊老金上年度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不足,导致实际支出缺口262.92万元,本年度预算略作调整。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与上年相同。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同。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与上年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23217.4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外交(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教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17.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64.38万元,增长28.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预算项目及其他民生补助标准提高而增加预算资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4.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5.商业服务(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7.国地海洋气象(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8.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0.其他支出(类)支出2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尊老金上年度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不足,导致实际支出缺口262.92万元,本年度预算略作调整。
21.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459.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147.71万元,减少81.92%。主要原因是为了规范明确预算编制,支出分类更符合实际,各类民生补助资金列入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0735.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012.09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为了规范明确预算编制,支出分类更符合实际,各类民生补助资金列入项目支出。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22.2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3217.4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217.43万元,占91.3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0万元,占8.61%;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
其他资金0万元;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3217.4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459.84万元,占10.59%;
项目支出20735.39万元,占89.31%;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22.2万元,占0.1%;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217.4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64.38万元,增长26.5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预算项目及其他民生补助标准提高而增加预算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3217.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64.38万元,增长26.5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预算项目及其他民生补助标准提高而增加预算资金。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民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370.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432.41万元,减少82.82%。主要原因是为了规范明确预算编制,功能科目分类更合理,本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等民生补助类支出分别列入各自对应功能科目。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1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了规范明确预算编制,功能科目分类更合理,对民政代管离退休人员工资从民政管理事务项单列出来。
3.抚恤(项)支出8432.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43.7万元,增长753.12%。主要原因是为了规范明确预算编制,功能科目分类更合理,对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从民政管理事务项单列出来。
4.退役安置(项)支出565.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57万元,减少2.17%。主要原因是因为军休所减少二名离休干部,离休费减少支出预算。
5.社会福利(项)支出67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3.59万元,增长49.55%。主要原因是孤儿生活补助标准提高,社会福利中心人员性支出提高,以及无名尸体火化费预算增加。
6.残疾人事业(项)支出19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二项补贴第一次列入本年度部门预算。
7.最低生活保障(项)支出25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了规范明确预算编制,功能科目分类更合理,最低生活保障支出从民政管理事务项单列出来。
8.临时救助(项)支出580万元,与上年持平。
9.特困人员供养(项)支出24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09.07万元,增长2539.39%。主要原因是为了规范明确预算编制,功能科目分类更合理,特困人员供养支出从民政管理事务项单列出来。
8.其他生活救助(项)支出13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了规范预算编制,功能科目分类更合理,农村传统救济支出从民政管理事务项单列出来。
(二)其他支出(类)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2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尊老金上年度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不足,导致实际支出缺口262.92万元,本年度预算略作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459.8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45.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1217.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64.38万元,增长28.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预算项目及其他民生补助标准提高而增加预算资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459.8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45.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0.85%;公务接待费支出29.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9.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0.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0.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财政安排车辆定额标准降低。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9.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宜兴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宜兴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8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2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尊老金上年度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不足,导致实际支出缺口262.92万元,本年度预算略作调整。。
其中: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2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对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补贴。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1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万元,增长9.46%。主要原因是:往年度预算资金安排不足,本年预算定额经费标准提高。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41.18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1.18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2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22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