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3961 | 生成日期 | 2019-04-15 | 公开日期 | 2019-04-15 | |
文件编号 | 宜卫健〔2019〕3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医疗,行政,工作制度 | 分类词 | 卫生,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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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宜卫健〔2019〕36号 关于印发《2019年宜兴市卫生健康监督与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9年宜兴市卫生健康监督与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宜卫健〔2019〕36号
关于印发《2019年宜兴市卫生健康监督与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9年宜兴市卫生健康监督与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2019年卫生健康监督与法制各项工作。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2019年宜兴市卫生健康监督与法制工作要点
2019年,我市卫生健康监督与法制工作要认真贯彻省、无锡市相关工作会议和我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紧扣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一目标,牢牢把握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卫生健康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积极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强化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不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深化医疗卫生信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为“健康宜兴”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统筹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总体工作要求,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定期研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实效。
2、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建设,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听取意见、风险评估、后评估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集体讨论率均达到100%。
3、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100%,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完善相关制度,推进手持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提高执法全过程工作效率与实用性,促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进一步优化执法信息实时推送公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审核执行率达到100%。推进二维码信息公示惠民实事工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5、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团的作用,为重大行政事项、行政争议纠纷等提供法律建议,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题法律指导,进一步发挥律师顾问团在卫生计生日常行政管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环节的参谋助手作用。
6、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规范打击非法行医“两法衔接”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规定(试行)》,做好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
7、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以行政执法案例评查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考核监督,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综合素养。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1、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根据职能调整,加强对卫生健康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重新梳理卫生健康行政许可服务手册,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持续精简办事证明材料,调整完善许可服务办事指南和流程,通过卫生健康委网站向社会公布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实施政务服务集成“一个窗口”。通过加强对许可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窗口工作人员熟悉所有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流程,实现“一人管全行业”业务受理,确保做到审批服务告知“一表清”,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将前台综合化服务与后台专业化审核相结合,实现审批事项统一咨询、统一受理、统一出证。同时,通过开展许可案卷质量评查,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高卫生健康行政审批的质量和效率。
3、扎实推进审批服务方式改革,建立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体系的不见面审批系统。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不见面审批工作,增加政务服务功能模块,发挥微信平台在注册账户、身份验证、缴费等方面的优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真正实现不见面审批事项的办理,提高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比例,逐步建立起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简约便捷的公共服务模式。
4、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一是落实好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各项改革措施。实施好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全面推开公共场所许可告知承诺审批;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与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两证合一”。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相关事项采取分类管理,做好政策讲解、宣传,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履行监管职能,完善监管措施,推进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决防止审批与监管脱节。二是根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意见》(锡卫发﹝2018﹞34号),对13项拟下放的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及时进行培训学习,要“逐步实现宜兴市与市级审批同权”,确保权力交接平稳过渡,使县市同权接权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贯彻落实行政权力划转和“强镇扩权”赋权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首批划转市行政审批局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做好医疗机构准入许可划转行政审批局的衔接工作。同时,官林镇作为我市第二批“强镇扩权”的试点地区,被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主动做好赋权衔接工作。
三、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1、完善体系,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1)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管体系,形成专业化、职业化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构建运转有效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制度。有效整合基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计划生育、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充实卫生监督执法力量,重点加强疫苗接种、职业健康、医疗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力量,提升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2)继续开展卫生监督所标准化建设。对标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卫生监督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卫生监督队伍业务能力和职业化水平,打造公正廉洁、执法为民、敢于担当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3)推动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江苏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信用相关工作文件要求,使用全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系统积极开展医疗卫生信用监管,切实履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职责。重点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良执业记分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诚信建设,促进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按照新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不断优化公示内容,确保“双公示”工作扎实推进落实。
(4)探索实施卫生监督在线监督监测。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努力实现在线监督监测项目在我市试点运行,提高卫生监督风险评估和分析能力。
(5)探索互联网诊疗监管模式。建立完善互联网诊疗管理全链条、全流程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通过智慧卫监系统动态管理互联网医疗服务,及时掌握《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的执行情况,探索解决互联网医疗行为、医联体、健康养生等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加强服务引导,促进医疗卫生新产业、新业态的健康发展。
2、突出重点,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1)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规范实施《2019年全省国家随机卫生监督抽查计划》,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开展“回头看”,形成有效震慑。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动随机抽查与医疗卫生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提高卫生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加强医疗服务监督。根据《江苏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管水平行动方案(2019—2020年)》和《2019年宜兴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专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出租、承包科室”和“挂证”等医疗乱象整治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服务质量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健全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
(3)优化实施新发证医疗机构“首评制度”。在总结一年来工作经验基础上,优化实施方案,重点对新发证医疗机构开展标准符合率、医疗技术和人员执业资格、诊疗活动范围等项目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努力实现许可与监管“无缝”衔接。同时,对新发证医疗机构集中组织开展阶段性的业务培训,规范其执业行为,提高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意识。
(4)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继续开展消毒产品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开展好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汲取金湖过期疫苗事件的教训,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卫生监督和疾控机构预防接种管理协同机制,开展疫苗与预防接种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疫苗在医疗卫生系统全过程、全覆盖规范管理问题,严查购进、分发、使用登记情况,严肃查处对疫苗超过有效期、包装无法识别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报告和销毁的违法行为。
(5)加强公共场所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强化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动态管理,逐步提高等级水平;推广住宿场所“五常法”管理,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人群聚集大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抽检;加大星级酒店卫生等乱象的监督整治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完善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卫生监管长效机制。持续做好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量化分类监管,加强日常性监督和重点监督,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培训。
(6)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密切与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春秋季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深化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督促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卫生整体管理水平。
(7)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做好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继续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严肃查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和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配合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8)加强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做好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管和指导,推进涉水产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完善二次供水单位监管本底。
(9)加强爱国卫生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加强控烟、病媒生物防制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配合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各项检查。
(10)加强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监督。强化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重点检查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对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开展“胎儿摄影”活动、代孕等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加大相关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开展个体诊所违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的生殖健康。
(11)加强监督监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监测,开展中央空调集中通风系统、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医院消毒质量、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餐饮具、公共场所用品用具等抽样检测,扩大监测覆盖面。全面完成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定期公布卫生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
(12)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强化卫生监督所的工作考核和稽查工作,加强对重大案件查处、专项整治行动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执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3)加强应急管理。强化综合监督机构现场快检能力建设,加强现场快速检测仪器日常管理和应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四、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1、做好常态化学法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集体学法,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开展医疗卫生执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自觉做到依法执业。结合“法律六进”等活动,抓好卫生计生行业管理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诚信守法观念,自觉做到依法经营。
2、实行新颖化普法手段。按照普法责任清单,结合社会需求,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网站平台、手机APP、广播电视等宣传渠道和载体的作用,通过开展医疗服务、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针对性强的内容连载,创新性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大力传播卫生计生法治文化,增强普法实效。完善“以案释法”制度,收集“经典法治案例”,改编后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发布,突出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倡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开展多样化普法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持续推进“每月一法”活动,针对医疗、母婴保健、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等不同领域,以法制讲座、专题培训、广场宣传等活动形式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
五、强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卫生计生行政复议案件应对职责,扎实开展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注重典型案例的收集和研究,做好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2、强化社会监督机制。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举报案件及时接处率100%。完善理性发布、应对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机制,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3、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报送行政调解信息,全面提升行政调解规范化水平。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六、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我委《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对全市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强化基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对象、内容、流程、工作指标及服务记录等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各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任务,覆盖率要达100%。
2、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培训。加强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建设,集中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全覆盖培训,充分发挥各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水平,筑牢基层卫生监督网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