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5001 | 生成日期 | 2019-04-15 | 公开日期 | 2019-04-25 | |
文件编号 | 宜信联办发(2019)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信访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信访,通知,门户网站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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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标准化+”行动计划(2017-2019)》和上级信访工作机关《关于开展“争创人民满意信访部门、争当人民满意信访干部”活动的意见》,推进标准化在信访系统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服务和保障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制定本实施方案。 |
宜信联办发(2019)5号
关于印发《宜兴市信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
各镇、园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宜兴市信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兴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宜兴市信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标准化+”行动计划(2017-2019)》和上级信访工作机关《关于开展“争创人民满意信访部门、争当人民满意信访干部”活动的意见》,推进标准化在信访系统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服务和保障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无锡、宜兴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和关于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规范管理、提升效能为导向,以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为牵引,全面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推进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更好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为“强富美高”新宜兴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创新引领。聚焦运行效能提升,导入现代标准理念,全面融入社会治理创新体系,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形成以标准化引领规范化、精细化,提升运行效能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2.坚持突出重点。突出标准化建设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围绕信访工作的重点领域、主要业务和关键环节,逐步建立覆盖信访工作主要领域、结构合理、科学实用、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
3.坚持实用高效。确立建以致用的理念,建立各类标准及其动态完善机制,推进标准全面实施、全员应用,将标准落实到信访业务办理的全流程和各环节,推动标准化工作在提升信访工作运行效能方面取得实效。
4.坚持协同推进。建立信访系统标准化建设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形成信访系统标准化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主要目标
通过大力推进信访系统标准研制、试点示范、全面应用,形成适应信访工作职能特点的标准体系、工作推进模式和机制,实现标准化与规范化、精细化协调联动,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研制主要业务领域重点标准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围绕宜兴市信访局职能事权,重点完成以下领域的标准编制工作。
1.部门建设领域标准制定。根据本地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信访形势等因素,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原则性规定加以细化量化,对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信访接待场所建设、信息系统建设等提出明确具体标准,使之与信访工作形势和任务相适应。
2.业务流程领域标准制定。严格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有关业务规范,准确把握信访工作定位,厘清职能边界,针对信、访、网、电各类型和受理办理、复查、督查考核各环节,设定可操作、具体化的工作标准,确保各项业务上下左右衔接、规范有序开展。
3.处理依据领域标准制定。对群众信访事项进行科学合理分类,对同类信访事项处理明确统一标准,梳理一批具有指导性、可借鉴、可复制的案例,依托网络建立标准化案例库,避免同类问题处理结果不一。对涉众性、层面性信访问题加强沟通会商,依法按政策统一处理意见、答复口径、落实工作责任,直到问题化解。
4.业绩评定领域标准制定。确立由人民评判、让人民满意的鲜明导向,从有利于推动信访问题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出发,设定信访工作业绩评定标准,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设置日常业务、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和权重,引导促进信访工作健康、规范、高效开展。
5.管理工作领域标准制定。着眼规范、统一、高效、安全,对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安全应急、档案台账、财务、人力资源、合同等方面的管理,制定标准、提出要求、规范工作。
(二)先行研究信访系统内部标准。加强本市信访系统标准申报研制工作,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依据工作实践,形成覆盖信访主要业务标准化体系,有计划地推动系统亮点、特色上升为地方标准、国家标准。
(三)强化标准贯彻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着力把标准的贯彻实施贯穿于“建设人民满意信访部门”和宜兴信访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每年不少于两次开展全员标准化专项培训活动,把掌握应用标准作为信访干部专业化建设的基本内容,把标准意识作为信访干部的基本素养。在全市部署开展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部门)创建活动,培育、推出一批制标、贯标先进单位(部门),形成典型引领示范的良好局面,促进信访系统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
(四)建立标准动态完善机制。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立足标准应用,形成计划、有安排、有实施、有评价、有效果的标准化工作成效机制。建立标准评估机制,注重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组织系统内外的专业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分析,提出评估意见。建立标准动态完善机制,及时将标准评估成果转化为修订完善的依据,不断提高标准质量。
(五)加强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整合信访理论研究、信访业务以及标准化研究等领域的专门人力资源,打造有利于信访系统标准化建设的技术平台。充分发挥标准化专业平台的咨询指导作用和参谋助手作用,及时研究分析标准研制、试点示范、贯彻实施中的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加强与相关专业机构的协调联络,吸收借鉴有利于信访系统标准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成果。
三、进度安排
信访系统标准化建设分为启动部署、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9年4月底前),主要是成立组织,开展调研,制定方案,全面部署。
1.2019年2月下旬,成立全市信访系统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标准化建设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2.2019年3月底前,调研制定全市信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3.2019年4月底前,与上级机关对接,与相关专业单位合作,开展业务培训,启动标准编制工作。
(二)重点突破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主要是按照需求导向的原则,先期完成一批具有突破效应、示范效应的标准编制工作。
1.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围绕部门建设、业务流程、处理依据、业绩评定、管理工作等重点领域,对标准需求、标准现状进行梳理,调研制定重点标准制定清单。
2.2019年3月前,完成信访系统标准化技术工作组的设立工作,并实现有效运行。
3.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完成重点标准编制工作。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主要是按照主要业务领域全覆盖的要求,全面完成信访系统标准编制任务,部署开展全市信访系统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1.2019年7月,完成全市信访系统标准化体系研究论证工作,并制定标准编制任务分解表。
2.2019年8月,部署开展全市信访系统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按标准编制任务分解表,完成所有标准的编制工作。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主要是在完成前三个阶段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填平补齐,全面开展考核验收,适时进行总结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抓好。市政府信访局成立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局机关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全市信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计划安排和具体实施。
(二)注重衔接协作。按照下级标准服从上级标准的要求,主动与上级机关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沟通联系,加强标准对接工作,努力将全市信访系统标准编制工作纳入上位标准编制计划。强化协同协作意识,注意部门之间、条块之间以及市局机关与基层单位的合理分工和协调配合,形成联合联动、互有分工、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时序顺利推进。
(三)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普及标准化知识,营造了解标准、重视标准、应用标准的深厚氛围;及时宣传信访系统标准化建设典型和成果,提高知晓度,扩大影响力,促进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关联图解:图解信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