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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预算绩效自评价报告
来源:宜兴市民政局 时间:2019-07-30 15:42:46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5338 生成日期 2019-07-24 公开日期 2019-07-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民政、扶贫、救灾 主题(二) 社会福利 体裁 报告
关键词 预算,社区服务,养老机构 分类词 财政,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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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预算绩效自评价报告

  我市于1983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早16年,是全省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县市,也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县市。到2018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31.3万人,占到户籍人口的28.95%,(全国17.3%,无锡26.6%,按照国际标准,当一个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时,就意味着这个地区进入了老龄化,超过20%以上就达到了超级老龄化社会),其中80周岁以上老人达4.14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3.22%,达到了超老龄化程度。根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35年我市老年人口将达到34.6万人。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老龄人口的不断增长,养老已经日益成为一个影响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社会问题,给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带来多重挑战,如何坚持以人为本,共同担当养老责任,将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

  目前全市有33家养老机构,其中公建民营敬老院6家,民办养老机构11家,养老机构民营化率达53.1%,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数达4465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99家,到2018年底全市城乡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成率分别达到50%和30%,总数达120个,新建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2家(周铁、丁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依据:宜政发〔2015〕137号《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宜政发〔2017〕120号《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补充意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积极创新思路,基本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项目实施过程: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由市民政局和各镇(街道)组织实施建设。市、镇(街道)两级民政部门在依法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工作中,建立了专项工作负责制,市民政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一)召开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2018年9月,民政局召开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在听取了有关科室和镇(街道)民政办负责人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会议明确了四点要求: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责任制,狠抓落实,一抓到底;二是各镇(街道)要及时把项目的建设情况向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更多、更大的支持;三是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向民政局报告;四是不折不扣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认真督查并抓好项目进度。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老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工作。一是加强对项目工作的指导。在按时了解项目建设进度的基础上,定期深入镇街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督查,加强与镇(街道)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及时解答项目工作问题。二是抓好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真做好项目的报建审批、招标、开工建设、审核验收等各项工作,确保项目质量,深入到各个项目现场实地检查,并形成年度督查调研报告呈报局领导审批,对发现问题要求镇街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及时做好项目开工及验收督查。截至2018年底,所有养老服务系统建设项目全部按照有关要求实施到位,基本达到项目建设阶段性目标要求。

  项目实施情况

  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一是部署专项行动。2018年6月,组织镇(街道)民政办主任以及养老机构负责人认真学习领会民政部、民政厅两级文件精神,要求各养老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 、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整改。二是部门联动,统筹协调抓好养老服务质量建设的落实。联合消防、卫计委、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督导小组,以《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115条为标准,对全市养老机构逐一进行检查。三是多措并举,推进养老服务人材建设,提升为老服务能力。组织新入职的养老护理员参加岗前培训,并要求取得护理员证书5年以上的养老护理员参加轮训,更新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极大的提高了养老护理员服务质量。四是加强安全“督查”,杜绝安全隐患。落实机构主体责任、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实现安全管理向制度化、常态化转变,堵塞安全管理的漏洞。

  加强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新建、改扩建、改造提升及设施添置四轮驱动,不断提升农村敬老院质量。对全市2个公办敬老院实施改扩建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一方面既严格标准又彰显品位,充分利用原有房产或闲置资源进行新(改)建。按标准布局设置好各功能室,配齐配全办公生活用具,硬化绿化美化好院内环境;更换陈旧设施设备,增置现代养老必备设备;购置安装健身活动器材,为老人搭建好抱团养老平台。另一方面既严格程序又确保进度。敬老院规划及设计方案,要遵循全市统一规划并经相关业务部门审定批准后开工建设,保证发展规划不变、建设标准不降;具体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项目施工程序,公开向社会招标并聘请专业部门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增加工程操作透明度和确保工程质量;建立工程项目形象进度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严格追究问责。

  有序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一是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援助服务。我们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了2家居家养老援助服务机构,依托“虚拟养老院”互联网智慧平台,线上派单,线下服务,对日常生活需要照顾的低保、散居“三无”、五保老人、高龄老人等9类对象,提供菜单式、精准化上门援助服务。内容包括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购、文化娱乐和精神慰藉等。至目前为止,服务范围已覆盖全市,已有3.1万老年人受益。二是推进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我们制定出台了《宜兴市推进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市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基础设施和功能布局,使居家养老服务大众化、标准化、精细化程度越来越高。去年我市又新建了丁蜀、周铁2家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城镇和农村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成率分别达到50%和30%,标准化站点总数达120个,其中5A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点4家,4A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5家,3A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01家。在区域助餐方面,对符合标准、规范运作的区域性老年人助餐中心按照服务人次给予运营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大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全市已形成公建民营、民建民营多形态养老服务社会化运作模式;积极推行“公建民营”,以政策奖励的形式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承包、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行公有产权的养老机构。全市公建民营敬老院6家,民办养老机构11家,养老机构民营化率达53.1%。

  5、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积极扶持发展民办养老产业,放宽养老服务市场的准入条件,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实体。出台了《市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护理型床位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宜兴市居家养老援助服务提标扩面实施方案》和《宜兴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政府通过向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

  二、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1483万元;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248.25万元;新建民办养老机构补贴60万元;公办养老机构“三建”改造100万元(官林老年服务中心);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奖励20万元,合计1911.25万元。

  2、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526万元;区域性助餐中心运营补贴47万元;老年活动场所及涉老组织运营补助80.4万元;政府购买上门援助服务费用和信息费282.4万元;居家养老评估费用39万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险30.2万元,合计1005万元。

  三、绩效自评价得分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经费自评得分90分;居家养老服务经费自评得分95分。2018年新增民办养老机构2家(湖父九如城颐养院、杨巷祥颐苑养老院),新增床位491张;正常运营民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5家;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创建完成120家;区域性配餐中心运营补助完成7家。在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等方面都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账专户。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项目落实情况良好,基本能完成项目指标,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乡镇未按照年初申报的目标推进工作。

  项目管理成效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康复娱乐、社会工作等专业的养老服务,是构建养老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该项目的实施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改善民生、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从项目的经济性和效率性来看,项目建设支出都控制在预算内,基本未超出预算范围,较好地控制了建设成本,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性来看,不管是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还是其他农村敬老院维修改造项目,都从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当地的集中供养服务水平,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改善了特困救助供养对象的生活条件,使年久失修的农村敬老院焕然一新,排水、厨房、厕所、路面硬化、院内绿化等基础设施得以完善,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形成了“养老综合体—城市养老院—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四级服务模式)为代表的养老服务工作模式。

  五、存在的问题

  在养老服务积极推进的过程中,我们也感到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居家养老援助服务还做的不到位。虽然近年来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开展居家养老援助服务、信息服务、配餐服务和老年保险服务等,投入资金费用非常大,效果显现慢。宜兴是一个县级市,农村面积比较大,大量老年人散居在农村,客观上给援助服务制造了困难。二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扶持力度不够。全市建有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299家,还有部分偏远乡镇地区未完全覆盖,且对新建及已运营的站点补贴标准偏低。三是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比例偏低。推进农村敬老院体制改革,实行公建民营,我们已取得了成效。但是由于新建养老机构门槛高、资金投入大、回报率较低,社会力量新建的养老机构数量还是偏低,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还需进一步推进。

  六、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的建议。

  1、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扶持力度不够,建设及运营补贴标准偏低。

  2、进一步提高补贴、奖励标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居家养老服务中来。

 

附件下载:

1、2018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表(居家养老).xlsx

2、2018年养老服务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表(民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