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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引导资金助力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19-11-27 11: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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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16-05211 | 生成日期 | 2019-11-27 | 公开日期 | 2019-11-2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港澳台宝典大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社会保障 | 体裁 | 意见 |
关键词 | 房屋,住宅,社会保障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民政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省级引导资金助力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 |
近期,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引导资金的通知》,2019年我市获得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引导资金82万。目前,该笔引导资金已按照2019年我市相关镇、园区、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分配,现已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