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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引导资金助力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19-11-27 11:35:4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6-05211 生成日期 2019-11-27 公开日期 2019-11-2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港澳台宝典大全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 社会保障 体裁 意见
关键词 房屋,住宅,社会保障 分类词 城乡建设,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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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省级引导资金助力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

  近期,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引导资金的通知》,2019年我市获得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引导资金82万。目前,该笔引导资金已按照2019年我市相关镇、园区、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分配,现已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