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赋予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4038 | 生成日期 | 2020-06-23 | 公开日期 | 2020-06-23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20〕9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港澳台宝典大全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文件,通知,行政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下载 | ||||
内容概况 | 港澳台宝典大全文件宜政发〔2020〕9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赋予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 |
港澳台宝典大全文件
宜政发〔2020〕98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赋予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20〕1号)、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政务办《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苏编办发〔2020〕12号)和《宜兴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宜办发〔2020〕26号)精神,加快推进各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市政府决定,赋予各镇(街道)部分市(县)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原赋予丁蜀镇、官林镇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相应调整。
各镇(街道)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要主动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组织好人员培训,及时帮助解决赋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权力放得下、落得实,推动赋权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宜兴市赋予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
2、宜兴市赋予丁蜀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
3、宜兴市赋予官林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
宜政发[2020]98号 附件1:宜兴市赋予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xlsx
宜政发[2020]98号 附件2:宜兴市赋予丁蜀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xlsx
宜政发[2020]98号 附件3:宜兴市赋予官林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xlsx
港澳台宝典大全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