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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赋予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

来源:港澳台宝典大全网站    日期:2020-06-23 14:45:21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4038 生成日期 2020-06-23 公开日期 2020-06-23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20〕9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港澳台宝典大全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文件,通知,行政 分类词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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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港澳台宝典大全文件宜政发〔2020〕9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赋予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

港澳台宝典大全文件

宜政发〔2020〕98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赋予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20〕1号)、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政务办《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苏编办发〔2020〕12号)和《宜兴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宜办发〔2020〕26号)精神,加快推进各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市政府决定,赋予各镇(街道)部分市(县)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原赋予丁蜀镇、官林镇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相应调整。

  各镇(街道)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要主动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组织好人员培训,及时帮助解决赋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权力放得下、落得实,推动赋权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宜兴市赋予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

  2、宜兴市赋予丁蜀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

  3、宜兴市赋予官林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

宜政发[2020]98号 附件1:宜兴市赋予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xlsx

宜政发[2020]98号 附件2:宜兴市赋予丁蜀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xlsx

宜政发[2020]98号 附件3:宜兴市赋予官林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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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