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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0年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中直达资金额度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日期:2020-06-30 14:56:1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5930 | 生成日期 | 2020-06-30 | 公开日期 | 2020-06-3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财政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资金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财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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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0年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中直达资金额度的通知 |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现明确你市(县)2020年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中的直达资金额度(具体数额见附件)。
该项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市县基层财政要加强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统筹使用,积极改善民生;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