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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宜兴市第一批“陶都英才”创业企业初创培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0-07-16 14:17:26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2602 生成日期 2020-07-16 公开日期 2020-07-16
文件编号 宜科通〔2020〕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科技、教育 主题(二) 科技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经费,科学,技术 分类词 财政,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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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一、申报条件。在入库企业中遴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并能引领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提升的自主创业人才项目。二、扶持政策。“陶都英才”创业企业初创培育项目,经认定后给予50万元创业扶持。

根据《宜兴市“陶都英才”创业企业入库培育计划实施细则》(宜科字〔2019〕37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第一批“陶都英才”创业企业初创培育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入库企业中遴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并能引领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提升的自主创业人才项目。

1.申报人拥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在所创办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等职务;

2.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3.申报人应于2019年1月1日后首次到我市自主创业,有3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1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4.申报人或初创企业拥有与创业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

5.初创企业中有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核心团队成员;

6.申报人注册资金实缴100万元(含)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制造或技术服务等领域;

7.初创企业运行正常,有固定的办公、研发、生产场地;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有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必要固定资产投入等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的必备条件。

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可放宽学历学位、年龄、来宜时间和创办时间等方面限制。

 

二、扶持政策

“陶都英才”创业企业初创培育项目,经认定后给予50万元创业扶持。

 

三、工作要求

请各镇(园区、街道)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要求,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进行申报。各申报单位在市科技局网站(网址:http:/kjj)下载附件资料(附件1、2、3)填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及电子版(发至邮箱1064862620@qq.com),于2020年7月31日前报送至宜兴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地址:宜兴市陶都路8号7号楼434室)。

联系人: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周  红  

联系电话:0510—87986244 

 

 宜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