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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0-08-18 09: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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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3077 | 生成日期 | 2020-08-18 | 公开日期 | 2020-08-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工业、交通 | 主题(二) |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产业,冶金,钢铁,机械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工业 | ||
文件下载 | 下载 | ||||
内容概况 | 近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对今年钢铁行业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
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各镇(园区、街道)经发局:
近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对今年钢铁行业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对辖区内所有中频炉企业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问题排查:
一、对照《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特殊合金材料(不锈钢、工模具钢)生产企业是否具备国家、省部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企业中频炉是否有项目准入手续和环保准入手续,是否批建一致。
三、企业中频炉是否为铝壳中频炉。
四、企业发票上的主要原料和产品。
五、企业是否存在安全、消防、规划、土地等方面其他问题,是否停产,是否出租给他人使用。
请根据排查结果,填写中频炉企业排查表(附件1),并提出处置建议(关停、整改、拆除、铝壳炉升级等)和期限,于8月21日前报送我委。下阶段,我委将向市政府做出汇报,并制定正式的处置方案。
联系人:发改委产业科 丁震
电话:15961500566
地址:财政局502
附件1、中频炉企业排查表
附件2、《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附件3、《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
宜兴市钢铁行业去产能和“地条钢”
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