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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宜兴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0-09-11 09:39:15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3458 生成日期 2020-09-11 公开日期 2020-09-1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医药管理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管理,医疗,医保 分类词 经济管理,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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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无锡市委、宜兴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药价格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方案,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二)做好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推进实施医疗保障待遇动态调整,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

  (四)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成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抓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的推进落实工作。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办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服务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负担。

  (十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市医疗保障局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市医疗保障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市医疗保障局与市民政局建立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工作衔接机制。市医疗保障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衔接机制,配合做好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扩面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督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宜兴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宜兴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健全完善医保制度体系,稳步实施“大市统筹”制度,做好大市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着力提升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水平,认真落实慢性病特殊病保障政策,优化拓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功能,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

  2、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开展基金监管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强化基金监管支撑保障。

  3、深入推进医保各项改革,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编码维护和测试应用工作,积极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4、强化医保目录和“两定”机构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医保目录,狠抓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加强“两定”机构综合管理。

  5、全力提升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医保信息化建设,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水平,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6、夯实医疗保障工作基础,做强招采基础性工作,强化医保分析统计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第三部分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704.31万元,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对比。

  (一)收入总计704.3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04.31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对比。

  (二)支出总计704.3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对比。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补助。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对比。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615.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对比。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本年收入合计70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4.3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本年支出合计70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21万元,占75.14%;项目支出175.1万元,占24.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08.62万元。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对比。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704.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4.31万元,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2.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3.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2.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3.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4.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21万元,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2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5.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1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1.13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无上年决算数对比。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3万元,接待10批次,121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及同级医保部门调研;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93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无上年决算数对比。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个,参加会议200人次。主要为召开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业务会议。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09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无上年决算数对比。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0个,组织培训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1万元,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共__0_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___0___万元;本部门单位(□开展、☑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___0___万元;本部门单位共__0_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___0___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