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4764 | 生成日期 | 2020-11-03 | 公开日期 | 2020-11-03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物价,价格,市场秩序 | 分类词 | 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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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市市场监管局和桥分局对辖区幼儿园开展收费专项检查 |
为促进辖区幼教事业健康科学发展,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幼儿园、幼儿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和桥分局在市局相关科室的指导下,对辖区的5所幼儿园开展收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依托《关于调整我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宜发改收费【2019】65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工作的通知》(宜发改收费【2020】56号)文件,主要检查2019年秋季学期以来的各项收费行为,近两年度是否存在重大乱收费行为,以及疫情期间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并向责任单位发放价格风险提示函。
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幼儿园收费公示张贴情况,是否按照《价格法》规定,如实公示收费标准、收费明细及我市幼儿保教收费要求和调整通知;通过查阅财务收据、台账记录、与幼儿园负责人及财务工作人员谈话等形式,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借疫情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情况。此外,因疫情影响,幼儿园延迟了开学时间,不同班级和个人报道时间不同,执法人员核查园方是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差别收费,是否落实了省市级关于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和托管费的收费方式和收费要求。
本次幼儿园保教收费专项检查中,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省、无锡市、宜兴市政府的政策要求,在疫情期间能够按照规定,灵活多样地做好收费和公示工作,并且接受学生、家长和行政监督,关键时期能够担负起社会公益责任。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跟进幼儿园的收费工作,强化园方主体责任,确保各单位能一以贯之的执行各项政策,同时跟进家长和社会舆情对幼儿园收费的反馈信息,为学生和家长营造一个健康的保教收费环境,让家长能够交得明白、交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