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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 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日期:2021-02-26 10:10:5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1983 生成日期 2021-02-24 公开日期 2021-02-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管理,政采 分类词 经济管理,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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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各镇(街道、园区)财政局:

  为加强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效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根据江苏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要求,江苏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将《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苏财购〔2021〕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改革方案》是江苏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做好新时期政府采购工作,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指明了方向。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内控管理,是贯彻落实《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对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采购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作为本单位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内控制度形成对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提高决策和内部管理水平。

  二、制定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各单位要依照《规范》,制定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尚未制定内控制度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尽快出台;已经制定的单位,要根据《改革方案》精神和《规范》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明确具体落实举措

  各单位重点要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内部牵制”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明确采购归口部门、采购活动中相关机构和岗位的权限和责任,规范决策机制、采购流程、期限要求等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将内控管理贯穿于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各单位依据《规范》制定或修订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请及时报宜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案。

  联系人 :汤益飞 ;联系电话 :87994281;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

宜兴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