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统计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草案)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7517 | 生成日期 | 2021-04-16 | 公开日期 | 2021-04-16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主题(二) | 统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规划,统计,指标,经济,管理 | 分类词 | 计划,经济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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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宜兴市统计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草案) |
宜兴市统计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为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宜兴市统计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责任制。
一、基本要求
全面加强和改进网络安全工作,局党组对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组分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是对应直接责任人。局综合统计科负责具体全局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内容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安排部署,明确网络安全工作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与保护措施等。
(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当前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强化机关网络安全意识。
(三)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坚决做到涉密、违法信息不上网,工作中的涉密信息专人专机办理,严防泄密,对重要统计数据等的敏感信息要严格保密。
(四)落实网络安全工作相关要求,把网络安全工作纳入机关建设重要内容,明确工作机构,加大人力、财力与物力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五)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的汇集、分析和研判工作,规范使用互联网,规范管理机关网站和新媒体,加强对上网设备和网络计算机的管理维护,及时研究网络安全工作情况。
(六)依法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检查,依法处置网络安全事件,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相关职能部门。
(七)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支持网络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提升机关网络安全整体水平。
(八)其他涉及网络安全的工作事宜。
三、网络设备使用要求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应按照网络安全要求,正确使用上网设备和网络计算机,严禁非法使用上网设备,非法接入互联网等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网络设备安装、维护等操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进行,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安装维护。
四、保障措施
(一)各科室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责任分工,明确网络安全的工作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组织完成好相关任务。
(二)综合统计科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牵头做好网络安全的管理维护,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对造成不良影响的网络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