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用大直径半导体硅片厂房配套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集成电路用大直径半导体硅片厂房配套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EPC)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网上不见面开标)
编号:YXS202104009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成电路用大直径半导体硅片厂房配套项目已由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宜兴开发区[20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中环领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建设地点: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氿大道;
2.1.2建设规模:/;
2.1.3合同估算价:约138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20日,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16日。
2.1.5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认可。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构配件等)采购治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有关最新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需求,且满足设计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安装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设计项目除外),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退休续聘的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
3.3自2021年2月2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人工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8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施工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分别为不同专业(设计和施工),承担设计部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分工。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08时40分。
5.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其他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作为在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4月26日至 2021年5月6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中环领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510-80328633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
邮 编:214200
联系人:卞女士
电 话:13921337516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下载中心”区相关内容。
2021年4月26日
附件:招标信用承诺书.pdf评标细则.docx材料设备品牌承诺表.doc投标人联系方式.docx招标文件正文-集成电路厂房配套项目EP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