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港澳台宝典大全>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医疗卫生>卫生监督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1年4月26日-5月23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1-05-24 14:08:41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2722 生成日期 2021-05-24 公开日期 2021-05-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医药管理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医院,中医,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卫生,行政事务
文件下载
内容概况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1年4月26日-5月23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宜兴市宜城街道万时达乐康内科诊所 宜卫传罚〔2021〕第04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2021年4月22日,宜兴市宜城街道荆溪路159、161号的万时达乐康内科诊所将针尖混放在输液皮条中,未分类收集存放。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罚款 1、警告;2、罚款人民币3000元 0.300000 2021/05/21 2021/06/05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