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4453 | 生成日期 | 2021-08-20 | 公开日期 | 2021-08-2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审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财务,审计,行政 | 分类词 | 财政,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公告2021年第1号 (2021年8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政策执行情况加强审计监督。 |
宜兴市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公告2021年第1号
(2021年8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政策执行情况加强审计监督。从审计情况看,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较好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任务,为我市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是加大财源建设,推动财税收入平稳增长。市财政面对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等因素叠加影响,协同涉税部门,强化收入征管,积极组织收入入库,同时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进一步落实好各类财税政策,推动财税收入的平稳增长。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重点项目支出。市财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加大重点民生项目的保障力度,同时促进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2020年民生支出达148.7亿元,较上年增长19.6%,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比重达86.23%。
三是深化体制改革,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市财政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同时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健全财政资金存放考核机制,试点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竞争性存放工作,专项治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往来结余,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一、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5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4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4.1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2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2.06亿元,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1.84亿元,动用历年结余19.79亿元,累计结余85.41亿元。
二、财政预算管理及相关资金收支管理审计情况
2020年,面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艰巨任务,我市财政工作保持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兜牢“三保”底线,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保持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但本次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一)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非税收入数与国库收入数不一致。
2.账户管理不到位。
3.不明来源款规模不断扩大。
4.预算指标反映不完整。
5.部分非税收入列入往来款。
(二)财政资金返还、补助方面存在的问题
6.对部分企事业单位的收入返还依据不足。
7.对部分行业协会的补助不规范。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8.个别资金拨付审核不严。
9.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及时。
10.重复退还工会经费。
(四)与乡镇体制结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1.对基本财力保障未进行每年核定。
12.体制结算制度建设不完善。
(五)政府专项及其他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3.旅游宣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14.社会组织创办公益性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对项目实施的目标效果预估不足,监督指导力度不够。二是项目资金由第三方机构转付并滞留账上。
15.物价补贴发放中存在身份重叠人员。
16.污水处理资金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
17.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未细化管理。
18.农民培训专项资金支出不规范。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经对176家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数据的全覆盖分析,并重点核查8家单位2018—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
(一)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不到位。
部门预算全覆盖数据分析发现:54家单位的107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剩余指标4.18亿元,其中有38个项目执行率为0,剩余指标8532.01万元;7家单位追加10条以上的预算指标,涉及金额4234万元,部分指标追加后仍未执行完毕;有47个项目、1.66亿元的资金指标,从2019年结转至2020年,且仍未使用完毕,其中6个项目2020年支付数为0;共有13家单位年底支出占全年支出比重超40%,涉及金额8.99亿元。
重点核查的8家单位也存在相应问题,其中:2家单位无预算支出47.76万元;1家单位超预算支出757万元,未履行调整手续;4家单位的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涉及资金256.23万元;2个部门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395.99万元。
(二)财政资金使用与财务管理不规范。2家单位下设的商店收入、1所学校结余的生育津贴、收取的基站电费共计65.6万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3家单位对在编人员额外发放加班费、考核奖励、油费补贴、车贴等共18.91万元;4家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存在挂账三年以上的应收款、应付款552.81万元;2家单位、2所学校的资产未登记入账或入账不及时,涉及资产445.36万元。
(三)政府采购与工程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2家单位、3所学校的部分物资采购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也未经议价比价程序,涉及资金958.85万元;1家单位、2所学校的部分工程实际开票税率为3%,税金按9%支付,多支付21.2万元;1家单位提前支付工程款48.92万元,并将2个合同拆分至限额以下,规避公开招投标。
(四)1所学校人员编制管理不严格。该校事业编制超编6人;2名离岗创业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返岗,学校多承担“五险一金”41.84万元未收回;1名在职在编老师担任校外企业法人。
四、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经对我市2017—2020年度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审计发现:
1.少数信息化项目进展缓慢。
2.信息化项目建设效果未达预期。
3.政务信息资源汇聚共享成效不明显。
(二)困难群众保障体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经对我市2017—2020年困难群众保障体系资金审计调查,审计发现:
1.政策制定有待进一步完善。
2.政策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
3.基础数据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支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经对我市2017—2020年度支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审计发现:
1.工业类项目创新研发含量较低。
2.产学研合作项目深度把握不够。
3.支持农业现代化项目引导性不强。
4.项目内部控制管理不够规范。
(四)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20年度,宜兴市审计局共实施政府投资工程审计项目89个,涉及工程投资101.28亿元,已审结项目累计送审33.68亿元,审定31.13亿元,核减2.55亿元,平均核减率7.57%。审计发现:
1.部分建设项目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部分重大变更报批不及时。
2.PPP、EPC建设项目管理存在脱节。未能发挥PPP、EPC的模式优势,工作统筹管理衔接不到位。
3.个别专项工程项目管理存在不足。
4.竣工决算项目部分问题屡审屡犯。
5.部分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不够到位。
五、融合式开展项目审计情况
(一)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审计
按照江苏省审计厅要求,我局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并抽查了资金使用的绩效情况,审计发现:2020年度发行的新增债券总额20.7亿元,共对应16个公益性项目。截至审计时,已全额拨付至项目单位,用于对应项目的支出。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按照江苏省审计厅要求,我局对2018—2020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2020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下达中环领先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的指标为22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无锡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江苏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无锡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2019—2020年宜兴市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
1.渔船拆解工作整体滞后。
2.信息数据更新不及时。
3.禁捕退捕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
(二)公安交通设施投入成本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受无锡市审计局委托,我局对宜兴市2016—2020年公安交通设施投入成本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
1.相关管理制度亟需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制度、道路维护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各职能部门间未明确划分职责,以约定俗成的形式进行管理。
2.道路交通设施缺乏规范化的移交程序。审计发现,部分道路在建设完工一年、甚至两年后才进行验收移交,且无规范化的移交手续,存在管理缺位的风险。
3.部分交通设施资产管理不到位。目前在管的交通隔离护栏、标志标牌等一般交通设施暂无位置、数量等管理信息,也未记入固定资产管理;被损毁设施缺乏处置措施,由各维护公司拆除后分散堆放,2016—2020年共拆除交通设施1915数。
(三)宜兴市2020年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根据审计署统一组织、无锡市审计局统一安排,江阴市审计局对宜兴市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
1.保险基金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2.保险基金使用不够规范。
3.保险基金的沉淀资金未及时清理。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职能,充分发挥财政作用。要进一步强化财政在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要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十四五”规划的重点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导向,助力宜兴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提升民生工作水平和水准,提高全市人民获得感、幸福感;要有力支持风险的防范化解,既要注重政府债务、地方金融等风险的防范化解,又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
(二)强化预算管理,切实规范财政运行。要进一步提升财政在组织收入、规范支出、提高绩效方面的管理水平。要加强预算收入管理,主动挖掘税源、应收尽收,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要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各预算部门要加强把关,严格审核,杜绝不规范支出;要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切实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
(三)强化整合力度,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避免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现象,抓紧出台新一轮乡镇体制结算政策,明确市级与镇级的财权、事权划分,充分激发乡镇活力;要进一步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尤其是在民生保障、人居环境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关键领域,统筹协调好专项资金与部门预算资金,本级资金与上级资金,形成合力,提高资金效益。
(四)强化审计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各被审单位要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主体责任。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完善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防止虚假整改、屡审屡犯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