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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开评标工作流程

时间:2021-08-20 16:41:45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一、评委抽取环节

1、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评委组成,成员人数和抽取时间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3、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委抽取室随机抽取,监管人员到场监督。

二、开标环节

1、开标室现场布置

⑴主席台:设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员席位卡;

⑵开标前半小时,由中心工作人员检查电脑(耳麦)、投影仪、话筒等设备的运行状况,将电脑时间校准为北京时间;检查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开启。

2、不见面开标会程序

不见面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组织并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开评标:

(1)宣布网上开标会开始,提醒各投标人在不见面系统观看开标直播,根据不见面开标系统公告栏的提示,及时完成相关操作;

(2)公布投标人名单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3)公布投标人综合信用分并进行排序,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后续开评标程序;(如采用信用排名入围法)

(4)投标人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

(5)招标人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6)公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目标、项目负责人、工期等内容,公布招标控制价及其他内容;

(7)网上开标会议结束;

(8)招标人进行评标准备(即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进行清标工作的,应当在开标前向监管人员递交委托书。

(9)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

(10)由招标人代表在网上开标系统中随机抽取评标办法中的相关数值及确定评标基准价;(如有)

(11)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完成评标报告。

三、评标环节

1、评委进入评标区前,由中心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评委通讯工具。

2、中心人员检查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会情况,宣读评标纪律(附件一)。

3、监管人员监督评标,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⑴推荐、确定评委负责人;

⑵评标委员会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文件;

⑶初步评审;

⑷详细评审,包括询标、答辩等;

⑸完成评标报告。

4、评标结束。

 

附件:

评标工作纪律

1评标专家应准时到达评标现场,在进入评标区前,应自觉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在评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独立履行评委权利和义务;不得擅离职守。

2、评标专家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评标专家评标前应熟悉并研究招标文件。

4、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规则和评审方法,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客观评审,严谨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对发表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5、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意见;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6、评标专家应自觉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严禁向外界透露按规定不应泄露的相关评标工作情况。

7、评标专家严禁私下接触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严禁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8、一经发现评标专家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