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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蒸汽价格的批复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1-12-24 09:08:31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7001 生成日期 2021-12-24 公开日期 2021-12-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其他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电力,天然气,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能源,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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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关于调整我市蒸汽价格的批复

  关于调整我市蒸汽价格的批复

  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2021年11月煤热、气热联动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关于完善煤热、气热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宜发改价〔2020〕159号)精神和市场煤炭、天然气价格情况测算,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你公司蒸汽(混合热力)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连续性生产用蒸汽(混合热力)价格为286元/吨(含脱硫、脱硝、除尘分摊费用),间断性用蒸汽、生活和服务行业用蒸汽价格按连续性生产用蒸汽价格1.1的系数收取。

  其中:蒸汽生产按煤、气用比8:2计算,燃煤蒸汽价格为281元/吨,燃气蒸汽价格为306元/吨。

  2、结算计量按用汽方进汽表抄见量计算,做到月结月清。

  3、本通知自2021年11月21日用汽量起执行。后期价格将视上游煤炭、天然气价格实际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