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2508 | 生成日期 | 2022-05-27 | 公开日期 | 2022-05-27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水利、水务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河流,湖泊,预算 | 分类词 | 水利,财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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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2022年度宜兴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无锡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水利发展重大政策。
(二)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河湖氿荡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市水域及其岸线利用、河湖库治理和河口控制等专业(项)规划。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涉水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论证评价工作。
(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以及重大调水活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和再生水开发利用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太湖蓝藻打捞处理与湖泛防控工作。编制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置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蓝藻水华、湖泛巡查监测、控制与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七)负责拟订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信贷、财务等方面的意见。
(八)组织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编制、审查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重要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九)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河道、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十)指导监督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组织编制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按规定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市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
(十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或指导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圩区治理以及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工作。指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三)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及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五)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监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指导水利信息化和水利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六)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矛盾纠纷。指导水利行政许可、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河湖采砂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七)承担宜兴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河湖库治理与保护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规划计划科(工程运行管理科)、政策法规和水资源管理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长制管理科和组织人事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宜兴市水政监察大队,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宜兴市河湖管理所。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宜兴市水利局(本级),宜兴市水政监察大队,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宜兴市河湖管理所。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抓好水旱灾害防御。一要及早部署准备。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的思想,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做足充分准备。及时部署开展汛前检查,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高标准做好工程维修管护,补充更新防汛物资,修订完善各类方案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二要聚焦信息化建设。深度推进“信息、智慧、数字”水利建设,完成湖父、和桥、芳桥等9个镇(街道)信息化建设,完善水利“一张图”体系,全面提升水利信息化深度应用水平。三要提速工程进度。抢抓冬春建设黄金时段,加快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竺山圩退圩还湖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特别要做好山区水库塘坝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防洪工程,为今年我市安全度汛提供坚强保障。
2、抓好水环境治理工作。水生态改善补短板。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关注问题、环保专项督察整改要求,以“一圈一带一区”水生态建设屏障为重点,加快各项治太、治滆、治藻项目落地、实施,确保水环境突出问题有效整改,不断扩大水环境治理成果。水环境达标可持续。围绕高质量发展考核任务,聚焦重点问题河道水质,统筹推进畅流活水、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河岸环境提升,特别要加强采测期的水质管控和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重点河道水质不反复,坚决达到水质考核要求。
3、深化美丽河湖行动。打造美丽河湖精品工程。按照无锡全域美丽河湖建设的标准要求,突出河湖生态功能定位,推进邮芳河、厔溪河等10条无锡市级美丽河湖,及宜兴市第二轮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力争建成越来越多的美丽河湖集群。深化河长制管理创新特色。以河长制管理为抓手,统筹考虑、一体推进水域岸线清理整治攻坚、河湖水质达标攻坚等工作,要聚焦上级巡查问题、美丽河湖黑榜河道问题等交办的任务,一一对照、集中攻坚、全面整改、逐个销号,并全面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责任不松懈、问题不反弹,实现河湖标本兼治、长治长美。
第二部分
2022年度
宜兴市水利局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水利局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6,559.4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543.39万元,增长3.39%。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6,559.4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6,559.4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59.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56.61万元,减少7.22%。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00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市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由政府性基金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6,559.4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6,559.4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宜兴市水政监察大队水法宣传。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该笔款项2021年预算列入农林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74.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293.79万元,增长77.2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2021年预算列入农林水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63.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医疗(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3.78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列入农林水支出的人员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70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与上年相比增加1,700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市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2021年预算列入农林水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2,346.4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款)行政运、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前期工作、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442.27万元,减少16.51%。主要原因是市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1700万元2022年预算列入城乡社区支出及2021年一次性项目结束不需列入2022年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665.1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18.1万元,增长96.5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按政策增长且住房公积金2022年预算按两倍口径录入,多报部分已报财政。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水利局2022年收入预算合计16,559.48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6,559.4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59.48万元,占89.73%;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00万元,占10.27%;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水利局2022年支出预算合计16,559.4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540.46万元,占33.46%;
项目支出11,019.02万元,占66.54%;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水利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559.4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3.39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历年增加、移民专项列入部门预算。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水利局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6,559.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3.39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历年增加、移民专项列入部门预算。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支出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宜兴市水政监察大队水法宣传经费2021年预算列入农林水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8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该笔款项2021年预算列入农林水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74.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4.53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该笔款项2021年预算列入农林水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62.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2万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调增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31.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6万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调增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0.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07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该笔款项2021年预算列入农林水支出的人员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13.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71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该笔款项2021年预算列入农林水支出的人员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支出1,7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00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市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2021年预算列入农林水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
1.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35.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9.81万元,减少23.59%。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2021年预算列入行政运行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22年调出。
2.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5.08万元,减少95%。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油车水库管理经费、防汛防台工作经费、宜兴市水利局印刷费及邮电费,调出。
3.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2,142.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75.6万元,减少40.79%。主要原因是市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调出。
4.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支出294.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4.64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及空间规划编制费调入。
5.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3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2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水资源工作经费、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经费调入。
6.水利(款)防汛(项)支出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8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防汛防台工作经费调入。
7.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支出5,5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39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蓝藻打捞经费、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及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经费调入。
8.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支出442.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2.56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2021年水库移民专项由财政代编,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
9.水利(款)信息管理(项)支出11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9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水资源信息中心运转及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调入。
10.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2,292.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799.88万元,减少74.79%。主要原因是高质量项目未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经费2022年调入相应功能科目。
11.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报刊杂志及印刷费调入。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40.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2.7万元,增长176.4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按政策增长且2022年预算按两倍口径录入,多报部分已报财政。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924.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5.39万元,增长59.63%。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按政策增长。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水利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540.4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5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8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水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859.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56.61万元,减少7.22%。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减少及市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列入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水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540.4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5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8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水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1.83%;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8.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8.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8.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编制中汽艇属于其他交通工具,未列入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节约政策递减百分之十。
宜兴市水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宜兴市水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8.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的培训费在宜兴市水政监察大队专项费用中列支。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1,7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00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市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支出1,700万元,主要是用于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功能有效发挥。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水利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0.1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86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86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16,559.48万元;本部门共32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合计11,019.02万元,占四本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小型水库除险补助等。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保存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