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宜兴市构建大消费格局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3131 | 生成日期 | 2022-06-22 | 公开日期 | 2022-06-22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22]10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港澳台宝典大全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意见 |
关键词 | 文件,意见,行政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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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市政府关于宜兴市构建大消费格局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充分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全面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加快融入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16号)、《无锡市政府关于构建大消费格局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21〕30号),结合宜兴促消费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同时注重需求侧改革,坚持满足基本消费、提升中高端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并举,着力构建有效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消费体系,全面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形成合理消费预期,有效释放和激发居民需求潜力,促进生产和消费良性循环,为将宜兴打造成为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消费支撑。
(二)主要目标
顺应居民消费需求提高、消费结构升级的总体趋势,进一步扩大全市消费规模,提高消费供给水平,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对扩内需稳就业的支撑性作用。在全面满足基本消费的基础上,大力提升中高端消费的规模与品质,促进居民消费潜力得到有效释放,高质量消费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消费规模逐步扩大。消费对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增强,3-5年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幅达8%以上,消费对经济的贡献率达到60%。
消费能力明显改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进一步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居民消费预算约束明显缓解,人均消费支出与发达经济体的差距稳步缩小。
消费结构全面升级。恩格尔系数逐步下降至28%左右,城乡消费差距进一步缩小,服务消费占居民消费比重达到45%以上;大众化消费全面满足,品质化消费显著增加,新型消费大幅提高,绿色消费、文明消费理念普遍形成。
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建成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力、影响力、吸引力的重大消费载体,重点建设推进5只以上重大消费项目,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体系更加优化。消费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居民消费信心显著提高,消费者调查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实物消费提档升级
1、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突出房产的居住属性,释放住房消费的合理需求,完善房地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开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研究制定闲置商业办公、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支持利用存量土地、低效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拓展租赁业务,支持民营租赁机构发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汽车消费潜力释放。落实好国家和省级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和税收优惠、减征二手车销售增值税、支持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等政策措施,推动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健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积极发展汽车养护、维修、保险、租赁等汽车后市场,畅通新车、二手车、报废汽车的流通循环。常态化开展“春博会”等汽车促销活动。优化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个人汽车消费信贷的支持力度。改善汽车使用条件,加快停车位(场)及充电设施建设。(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无锡银保监分局宜兴监管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升级。鼓励企业加快产品创新迭代,优化产品功能款式,引导和支持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产品消费。支持开展以旧换新、家电家具家装下乡等活动。支持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合理设置废旧大宗商品回收处理中心、回收运输中转站,鼓励发展“互联网+废旧物资回收”、家电家具租赁等新模式。(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宜兴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绿色消费发展壮大。加强绿色消费宣传教育,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降低碳排放,尽早在居民生活领域实现“碳达峰”。推动绿色技术创新,贯彻执行绿色产品标准体系、绿色标识认证体系,不断丰富绿色产品供给。推动绿色流通,鼓励创建绿色商场等绿色流通主体,开辟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倡导流通环节减量包装、可降解包装。加快培育绿色餐饮主体,促进绿色餐饮发展。鼓励建立绿色产品消费积分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局、宜兴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服务消费扩容提质
5、全面促进文旅消费。鼓励发展文化和旅游消费新场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创新举办各类主题文化和旅游消费推广季活动,高质量举办“茶禅四月到宜兴”旅游季活动、“梁祝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味道宜兴地标美食、宜帮菜品牌餐饮推选活动”等一系列具有宜兴特色的节庆活动,打造一批文旅消费网红点。充分利用会展业与旅游业之间天然耦合关系和互动属性,促进会展业与我市文化、旅游、商贸、体育等产业的融合发展,着力办好陶瓷博览交易会、陶瓷艺术研讨会等一批有特色有影响力的会展活动,扩大宜兴的文化影响力。(由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城建文旅集团,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发展康养托育消费。鼓励企业和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全面对接多层次、多样化康养托育服务需求。完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支持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引导专业化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加快推进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支持优质养老机构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引导各类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用品代购、家政预约、助餐助浴助医等生活服务。鼓励健康类产品和服务消费,促进健康产业良性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健康体检、专业护理、养生康复、心理健康、母婴照料等健康服务业态,支持发展健康文化、养生保健、康养旅游等“健康+”消费模式。高标准建设康养示范基地,依托宜兴市人民医院、宜兴市中医医院两大医共体及成员单位的医疗资源,九如城养老综合体、雅达·阳羡溪山小镇等康养度假资源,积极探索医疗、养老、康复、护理一体化服务新模式,以太华蓝城天谷国际康养小镇、太湖凤凰山康养谷等项目建设为契机,推动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由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镇、园区、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鼓励发展健身体育消费。积极发展山地户外、水上、汽摩、航空、电竞等时尚运动产业。加强体育产业发展重大项目支持力度,重点扶持重大项目、引导新兴项目,打造龙头企业,培育品牌产品。推动体育产业基地、体育服务综合体等载体创新发展。培育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培育1-2项国际(国家)级单项体育品牌赛事,打造2-3项自主品牌赛事;打造3-5项省级以上全民健身品牌赛事、10项以上市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建设体育健身智能化网络服务平台,建成1-2个体育服务综合体,继续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创建2-3个省级体育旅游休闲基地,打造“环宜南山区”全民健身休闲示范区、长三角自驾游重要基地。(由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各镇、园区、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档升级家庭服务消费。提升家政服务专业化水平,支持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考核,推进从业者职业化、专业化。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领跑工程,培育一批具有引领效应的家政服务示范企业,打造家政服务知名品牌。探索建立家政服务保险制度,改善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环境。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推广智能家庭机器人应用,拓展精细化定制、“微生活”“云社区”“智慧物业”等新兴家庭服务模式。(由市商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无锡银保监分局宜兴监管组、大数据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新型消费发展壮大
9、大力发展“互联网+”消费。打造“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向全市中小学生提供全学科、全学段的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发展“互联网+医疗”,打通互联网诊疗、在线审方、医保在线支付、电子处方外配、药品配送等全链条服务。鼓励发展“互联网+旅游”,积极推行智慧旅游,支持全域旅游总入口和智慧景区建设。推进“互联网+体育”建设,培育发展数字体育、在线健身、网上赛事、线上培训等新业态。积极开展“互联网+养老”,建设养老信息化平台、智慧健康养老试点,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加大老年人智能技术培训力度,帮助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难题,为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等方面提供便利。(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城运中心、大数据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融合发展线上线下消费。打造和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培育数字商务企业,打造1-2个线上交易额超30亿元的电商集聚区,培育2家以上线上交易额超10亿元的规模电商企业。顺应“宅消费”趋势,充分运用“i宜兴”等已建平台,引导商户打造线上商城,促进平台迭代升级,不断丰富和完善功能,服务广大消费者。培育发展直播电商、线上线下融合等新型电商平台,鼓励实体商业开启社交营销、直播带货、“云逛街”等零售新模式,创新开展无接触购物、无接触配送等模式,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零售新业态。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数字化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大数据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扩大发展信息消费。加快发展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超高清视频终端、智慧家庭产品等新型数字消费产品。推进5G精品网络建设,加快实现5G网络全覆盖。推广千兆网速,提升“双千兆宽带城市”网络和服务能级。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建设深度融合,推动智慧交通、智能电网、城市管理、环境监测、智慧气象等应用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智慧宜兴”建设步伐。(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城运中心、大数据公司,各镇、园区、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激发居民消费活力释放
12、继续稳定市场预期。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多措并举稳市场、稳预期。持续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积极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和可持续发展。全力打好援企稳岗、保就业、保民生等政策组合拳,稳住经济基本盘,兜好民生保障线。(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各镇、园区、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大力提振消费意愿。紧扣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时点和消费旺季,聚焦“商圈消费、大宗消费、信息消费、品质消费”领域,举办四季系列主题购物节、春博会等节庆促消费活动;积极打造夜经济集中消费区,打响“蛟桥夜市”“蜀山市集”夜市品牌,实现促消费活动“包纳重点商户、覆盖传统节庆、贯穿一年四季”,形成政企互动、板块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消费氛围,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有效激发居民消费需求。(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持续提升消费能力。加快提升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带动进城务工人员、个体经营者、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增收。完善按要素分配机制,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技能、土地、资金等要素收入。丰富居民投资渠道,着力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适度扩大公共消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消费供给质量提升
15、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发挥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及标杆企业的引领作用,完善质量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促进品质消费。围绕各类消费产品,开展质量攻关,提升产品整体质量水平。(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园区、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健全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标准领航质量提升工程,鼓励制定实施高于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探索开展新兴消费品领域标准研制,推进养老、家政、文旅和宜兴紫砂等特色领域标准制订和试点示范建设,开展重点消费品领域国内外标准对比工作,推动采用先进的国际标准。(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快彰显品牌效应。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宜兴制造”“宜兴服务”品牌。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培育一批宜兴精品品牌。支持老字号企业技术、服务、文化和经营创新,不断焕发老字号活力。推进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组织开展农业品牌营销活动,线上线下融合推介农业品牌。(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积极拓宽供给渠道。深入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充分利用进博会等平台,多渠道扩大特色优质产品进口。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积极扩大进口规模。鼓励国际知名品牌在宜兴注册法人贸易单位,并在市场首发或同步上市新品。(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宜兴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19、升级消费支撑载体。积极打造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建设培育具有影响力和美誉度的标志性商圈, 高质量推进人民路蛟桥河、环科园氿街的升级改造工作。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费中心,形成多层级协同联动的消费中心体系。打造特色专业市场,推动宜兴进口商品市场建设。优化便民消费载体,积极打造现代化、高品质社区生活服务圈。提升展会促进消费的平台作用,培育引进高层次、规模型消费类展会活动。(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完善城乡商贸流通设施。加快城市商贸流通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完善商业网点规划布局,推进多业态融合发展,增强居民消费体验感和便利性。鼓励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发展。推动“小店经济”发展,加快发展一批特色小店。进一步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支持商贸文旅集聚区、电商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强乡镇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加快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完成全市第三轮33家农贸市场改造计划,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推动农产品供应链转型升级。(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局、供销社、大数据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优化物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省级物流枢纽建设,构建高质量的“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作体系,加快物流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建设B型保税物流中心,力争创建1家省级物流园区。推进智慧物流城市建设,加快打造智慧物流体系。推动完善城市配送网络,推行分级分类配送,鼓励发展夜间配送、共同配送、集中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大数据公司、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动国内国际融合共进。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推进境内外流通体系全面衔接,发展壮大跨境商贸流通新业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吸引境外流通企业投资宜兴,鼓励宜兴流通企业“走出去”布局国际营销网络,推进国内外流通企业合作发展。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加快商业、运输、快递、数据、金融等领域的对外开放,提升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国内国际市场接轨。(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邮政管理局、宜兴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消费环境优化改善
23、提升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坚持包容审慎和协同监管原则,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探索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积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审批改备案和告知承诺制。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效能。(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优化消费环境。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重点提升电子商务、教育培训、文化和旅游、信息、金融等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水平。积极有序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加大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净化网络消费环境。加强进口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进口产品及渠道透明度。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广告行为。规范预付款式消费,研究制定预付款托管、风险保证金制度,提高消费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无锡银保监分局宜兴监管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改善城市环境。建设一批重大工程,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创造更加优美、舒适、健康的城市环境。优化规划布局,打造精品特色街巷,推进核心商圈提质更新。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品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市政设施建设,突出城市出入口、城乡接合部、公园景区和车站周边等场所整治提升,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城市水体修复,全面提高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改善市容市貌,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积极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宜兴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成立宜兴市大消费促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各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大消费促进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大消费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统筹解决跨区域、跨领域和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促进消费升级的重大项目建设。各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促消费的具体推进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各镇、园区、街道多措并举共同推动促消费工作开展,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监测评估。加大促消费工作的考核和督查督办力度。各相关部门研究建立消费数据监测体系,加强大数据技术应用,整合共享数据资源,加强趋势分析研判,为促进消费提供决策依据。各镇、园区、街道要根据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消费数据分析,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三)加强政策支持。发挥好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对扩内需、促消费的引导支持作用。制定针对性强、激励效应明显的政策条款纳入高质量政策、纾困政策、产业扶持政策等政策体系,引导消费能力的释放。引导金融机构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加大对汽车、家电、文化旅游、健康服务等消费升级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发展培育新型专业消费金融机构,鼓励保险机构加大消费领域产品创新;推进消费移动支付,提升跨境支付业务规范化水平,优化金融消费环境。
(四)加强项目引育。积极利用“秋洽会”等招商平台和进博会、物联网博览会等交流平台,加大与消费领域国际知名企业、国内龙头企业的对接力度,争取引进建设一批旗舰型消费重大项目、平台。制定消费项目滚动计划,形成接续不断、滚动实施的储备机制和良性循环体系,加强消费领域重大项目要素保障。
(五)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融媒体,开展立体舆论宣传,提高国家、省市促进消费升级各项措施的传播度。引导树立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倡导健康、智慧、便捷、共享的消费理念,宣传丰俭有度、雅俗兼容的消费文化,营造有利于促进消费的良性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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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