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3040 | 生成日期 | 2022-06-29 | 公开日期 | 2022-06-29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其他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车辆,运输,法制 | 分类词 | 交通,司法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宜兴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 |
序号 |
重大执法决定事项 |
类别 |
依据 |
说明 |
1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宜兴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四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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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七条 《江苏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四条第(一)项 《宜兴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四条第(二)项 |
可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一)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二)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三)较大数额罚款;(四)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3 |
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
行政许可 |
《江苏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四条第(一)项 《宜兴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四条第(三)项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
4 |
拟作出减轻处罚决定的 |
行政处罚 |
《江苏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四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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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决定且违法所得20000元以上的 |
行政处罚 |
《江苏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四条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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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拟作出变更行政许可决定(变更被许可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办公地址除外)、撤回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吊销许可证件的 |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
《江苏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四条第(四)项 《宜兴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四条第(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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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拟作出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 |
行政强制 |
《江苏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四条第(五)项 《宜兴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四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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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执法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以及认定事实和证据争议较大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江苏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四条第(六)项 《宜兴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四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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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执法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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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江苏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四条第(七)项 《宜兴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四条第(七)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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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级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适用事项、适用范围作出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2.局属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对有关审核范围作出细化。